关于取保候审期届满之后,案件是否予以撤销以及撤销的时间并无确切的定限。其判断标准主要依据于个案的特定情况及相关调查结果。假设在此期间,侦查机关经深入查明发现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并不符合犯罪的要件,或者其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不足以认定为犯罪,亦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等情况出现时,侦查机关将会依法决定撤销该案件。
然而,若侦查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成功搜集到充足的证据,足以证实被取保候审者的犯罪事实确凿无误、证据链完整扎实,那么此案件将会进入到下一阶段的诉讼环节,而非予以撤销。归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期届满之后,案件是否应当撤销以及何时撤销,都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期满,案件撤销与否及时间无固定,依案情及调查结果定。若查明行为非犯罪、情节轻微或已过追诉时效,侦查机关将撤销案件。反之,若证据确凿,则进入诉讼程序。总之,撤销与否需综合考虑案情与法律。
二、取保候审可以出市区吗
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获得司法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他们是能够离开其居住地的。
然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中的被羁押人员未经合理理由,不得擅自离开他们所属的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域。
若有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宣布对某取保候审人员实施强制措施的情形,并授权由哪个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那么,该派出机构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允许被羁押人离开原居住的地区之前,须事先征得做出判决令的司法机构的点头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一定要家属申请吗
需注意,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并不仅限于由家属进行申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除了被要求接受调查或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自身及其他们所享有的委托代理权,甚至是他们向法庭提起诉讼所代表的官方机构以及亲密关系的近亲属外,同样还有有合法值班的辩护人也拥有这项权利。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颇具广泛性,其主旨便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所享受的应有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实践过程中,常见的是由家属主导提出申请,然而,辩护人以专业视角提供申请往往更具有针对性与专业性。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务必向相关部门清楚明了地阐述申请理由,例如: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的危害等等。至于最后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将由司法机关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作出最终裁决。
取保候审期满,案件撤销与否及时间无固定,依案情及调查结果定。若查明行为非犯罪、情节轻微或已过追诉时效,侦查机关将撤销案件。反之,若证据确凿,则进入诉讼程序。总之,撤销与否需综合考虑案情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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