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以自由行动吗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那些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嫌疑人与被告人,他们并未能享有完全自主的行动过程。即便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这些人也需要经由公诉机关的许可方能离开本地区范围的城市或县城;倘若其原有的居住地、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更改,则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迅速向相关的执法机构进行报告;
同时,在面临传唤时,必须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此外,他们还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严禁销毁、篡改证据,亦不得进行串供等违法行为。总的来说,尽管被取保候审者在遵守上述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确实能够享受到一定程度的行动自由,然而这一自由仍然受到了诸多限制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者行动受限,需经许可方可离境,变更信息须24小时内报告执法机构,按时应传唤,守法不扰证,禁毁改证据、串供。虽享一定自由,实则受多重约束。
二、取保候审后被传唤不去会的后果有什么
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未能按时赴约被传唤者,这种行为其实已经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所设立的规定。
因此,司法机构有权依法没收其所缴纳的保证金额,与此同时还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改变对原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性限制,比如将其转为刑事拘留或是直接执行逮捕等严厉手段进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后怎么知道案件的情况
在您被批准取保候审期间,若欲获知关于事例的最新进展情形,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合法渠道进行查询:第一种是直接咨询负责审理此案的相关执法官员或检察官,此类人士须负起在合理限度内向您提供基础性事例状况的责任;第二种则是借助您的辩护律师的专业知识以及他/她与办案机构间的沟通管道,获取更为详尽且准确的事例信息,并确保能及时向您传递。此外,当事例取得重大进展或者面临关键决策时,办案机关通常会向您本人或由您委托的律师发出相应通知。然而请注意,在事例的调查阶段,由于侦查工作的特殊需求,部分信息可能暂时无法公开披露。总而言之,尽管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但这并不代表事例已经尘埃落定,因此,您仍需保持与办案机关及辩护律师之间的紧密联系,以便随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
《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者行动受限,需经许可方可离境,变更信息须24小时内报告执法机构,按时应传唤,守法不扰证,禁毁改证据、串供。虽享一定自由,实则受多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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