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再取保候审要多久
在取保候审之后,一般情况下不会再出现需要进行二次取保候审的状况。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主要适用于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
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具体情况发生了重大转变,如新发现的犯罪事实或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等等,那么就有可能对原有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但是,这种调整并不意味着需要重新进行取保候审,而更有可能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其他更为严厉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后,通常无需二次取保,它是贯穿侦查、起诉至审判的刑事制度。若期间案情重大变化,如新罪证发现或违反取保规定,强制措施或调整,但不必然重启取保,而可能转向监视居住、逮捕等更强措施。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会被公诉
在依法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对于是否应当提出公诉,尚需考虑办案机关是否能进一步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以及案件的审理过程。
若经核实确认犯罪事实的确凿存在并且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将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公诉。
而取保候审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设立此项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逃脱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为自身的行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同时向司法机关递交保证书,承诺自身将随时保持联系,并保证在接到传唤时能够立即出庭,从而实现对犯罪嫌疑人的非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还会继续调查吗
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事例的调查已经终结,这仅仅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设置其目的在于在维护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允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特定条件下免受拘禁限制。然而在实施了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内,负责侦破此案的公安机关仍需对事例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倘若在此过程中发现新的关键证据或者案情出现任何变动,均有可能对整个事例的发展方向乃至最后的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于那些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人士来说,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保证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以及不得干扰证人提供证言等等。如若违反这些规定,那么取保候审的资格很可能会被取消,进而导致当事人再次被关押。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例的调查工作往往会持续进行,直至事例得到妥善解决为止。
取保候审后,通常无需二次取保,它是贯穿侦查、起诉至审判的刑事制度。若期间案情重大变化,如新罪证发现或违反取保规定,强制措施或调整,但不必然重启取保,而可能转向监视居住、逮捕等更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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