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在哪几个阶段
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在刑事诉讼的三个重要环节分别为侦查、审查起诉及法庭审理过程进行提交。当案件进入侦查流程初期,公安机关为了继续深入查证案情,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益得到维护并能够更好地追捕罪犯,故而往往会选择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施行。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细致的审查后,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具备条件适宜进行取保候审,便可自行作出决定选取相应的候审途径。
至于在法庭审理阶段,法院亦有权力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人个体的特殊状况,权衡各种利弊之后来决定是否采用取保候审方案。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在做取保候审决策之前,必须全面衡量犯罪的严重程度、案情特点、社会影响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背景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司法中,取保候审可于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三阶段申请。侦查初,公安为保障权益与追捕,常采取此措施。审查起诉时,检察院依案情条件决定是否取保。法庭审理阶段,法院根据案情与被告人状况权衡决定。决策前,需综合考虑犯罪严重度、案情、社会影响及个人背景。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保证人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两项基本义务:
首先,对于被保证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行事进行严格监控;
其中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是否未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开其所在市、县居住之地,如若必须离开此地区,需认真审查并督促被保证人向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等待进一步的审批;
其次,监督被保证人是否在司法机关传唤之际及时出庭应诉,同时确保在任何情形下不对证人的证言产生干扰;
此外,还须严格监管被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作证的能力,以及防止被保证人进行串供及销毁或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
其次,若保证人在执行上述保障义务过程中,发现被保证人存在可能导致甚至已经实施违反法律规定之行为的可能性,应立即将相关信息报告给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例如,若保证人发现在履行担保责任期间,被保证人有逃离或试图逃避警方追捕的行动,或是未经批准便私自外出办理事务,又或许是存在挖掘、捏造证据,甚至相互串通口供的迹象等情况,那么保证人都应当立即且迅速地向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汇报相关事项。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一般是多久时间结束
在取保候审这一特殊制度中,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自启动取保候审程序起,司法机关将根据事例的不同侦查阶段、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等特定过程,斟酌决定是否解消该项措施或变更其为更为严格的强制手段。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恪守相关规范,确保未违反其应承担之取保候审义务,并且事例侦查至终结、审查起诉工作得以顺利完成,或是审判阶段彻底结束后,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实施相应处置,从而正式结束取保候审期限。然而,一旦发现某人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或者事例的实际情况已经产生变化,使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已不再适合者,也应及时对其采取新的强制性措施。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结束时间将受到事例具体进展状况及当事人表现的双重影响。
刑事司法中,取保候审可于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三阶段申请。侦查初,公安为保障权益与追捕,常采取此措施。审查起诉时,检察院依案情条件决定是否取保。法庭审理阶段,法院根据案情与被告人状况权衡决定。决策前,需综合考虑犯罪严重度、案情、社会影响及个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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