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的案件,在特定情况下是能够豁免批准逮捕。例如,假如犯罪情节极为轻微、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微乎其微,以至于不能认同这属于犯罪行为;或是犯罪行为早已超过了法定追诉期;再或者是通过国家特别赦令获得免除刑罚的权利;或者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应当由当事人自行申诉或撤回申诉的情形;亦或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经离世;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所明确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同样地,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存在而导致无法依据逮捕的标准进行认定;如果犯罪人是初次触碰法律红线,且属于主观动机较为微弱的初犯者,同时在共同犯罪中扮演从犯、胁从犯角色,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还赃物、赔偿损失、确实有悔罪表现的;或者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双方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和解是出于自愿、合法并且已经得到履行或者提供了充分的担保等情况,也可能会豁免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盗窃罪在特定情形下可豁免逮捕,如情节极轻、危害微小、超追诉期、特赦、申诉撤回、当事人亡故或法条免责。证据不足、初犯微罪、从犯自首立功、积极退赃赔偿、双方和解且自愿合法履行,亦可能获豁免。
二、涉嫌盗窃罪的追诉期是多少
1、关于盗窃罪,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这主要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通常为无期徒刑。
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追诉时效就是为期二十年。
2、然而,即便超出了法定的追诉时限,如果发生二十年后仍需追诉的事件,这时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特别申请并办理批准手续。
具体来说,犯罪行为一旦超过下列期限,便将失去被追诉的可能:
(1)如果应判处的最长期限只有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这个期限就是五年;
(2)若应判处的最长期限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那么这个期限就定为了十年;
(3)如果应判处的最长期限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这个期限则是十五年;
(4)最后,倘若应判处的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这个期限便是二十年。
在此基础之上,如果认为二十年之后仍须追诉,那么就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此外,各个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结合社会治安状况,以参考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制定的具体数额,来确定当地实施数额标准,并且定期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上报与备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涉嫌盗窃罪逮捕后该怎么办
当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身陷囹圄之际,他们的直系亲属应当立即着手为其聘请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将通过与被告人的会面交流以及查阅相关案卷材料等途径,深入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必须诚实地向司法机构陈述所有与事件有关的事实真相,并积极主动地配合各项调查工作。倘若被告人能够展现出立功表现,如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提供关键性的破案线索等,那么这些都可能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此外,被告人的家属还可以协助被告人积极地退还赃款或赔偿损失,以期得到受害者的谅解。这种操作方式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被告人减轻处罚的有力依据之一。需要明白的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们必须紧密依靠法律程序,并且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尽可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盗窃罪在特定情形下可豁免逮捕,如情节极轻、危害微小、超追诉期、特赦、申诉撤回、当事人亡故或法条免责。证据不足、初犯微罪、从犯自首立功、积极退赃赔偿、双方和解且自愿合法履行,亦可能获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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