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就没罪了吗
取保候审并不表明犯罪者无罪。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一项关键的刑事强制手段,适用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被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举旨在防止他们逃逸、妨碍司法程序,保护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确定原告人的保证人或缴存保证金之后,司法机构将给予发行保证书的指令,以此确保被告能够第一时间现身法庭,并在其羁押期间临时暂停执行。尽管如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仍将持续对案件展开全面且深入的调查及审查起诉,甚至可能在最终判决下达前,以正式逮捕的方式恢复对被告的羁押。若经法院审理确认被告有罪并判处刑罚,那么被告仍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非无罪证明,系刑事司法中重要强制措施,用于防逃逸、保诉讼顺畅。它允许符合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暂不羁押,但需保证人或保证金。期间,司法调查不停,或转正式逮捕。法院定罪后,被告仍须担责。
二、取保候审后一定会开庭吗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不必然要求进行法庭审理环节。
若是在公安部门实施侦查阶段中,若申请人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下的取保候审条件者,便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以取得相应权利。
这些条件具体如下:
1.被指控可能会涉及到管制、拘役或者能够独立使用附加刑之裁量;
2.被指控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若允许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众带来危害性危险;
3.当羁押期限已届满,然而案件并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等等。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取得谅解书怎么处理好
成功获得取保候审之后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无疑是一种积极的动态变化。首先,获得谅解书在未来事例的审理过程中极有可能导致判刑方面产生有利的转变。在遵循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应当尽快将所得的谅解书递交至主办该案的有关机构例如公安部门、检察署或者法院,并且详细地向他们阐明事例的具体情况。这样做有助于充分展现出罪犯自我承责的诚恳态度以及参加事例调查的热情参与。此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全力配合事例的深入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工作。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获得谅解书并不代表事例必定会得到从轻发落的判决,但是最终的处理结果仍然需要全面考虑事例的所有细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等诸多因素。然而,总的来说,这种情况无疑增加了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非无罪证明,系刑事司法中重要强制措施,用于防逃逸、保诉讼顺畅。它允许符合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暂不羁押,但需保证人或保证金。期间,司法调查不停,或转正式逮捕。法院定罪后,被告仍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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