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剩7天怎么算
鉴于您目前的取保候审尚余下七日,我们需明确的是,这七日的计算应当自决定取保候审的相关机构所指定的起算日期时起,直至第七个工作日结束方才终止。在此期间,作为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您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倘若您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请务必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若在这剩余的七日内并未出现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那么取保候审期满后,就应该按照正常程序及时解除对您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您取保候审剩余七日,自指定起算日始,至第七工作日终。期间请严遵法规与取保规定,未经批准不离居地,变更住址、单位、联系方式须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七日内无违规,期满将依程序解除取保措施。
二、取保候审期间算不算刑期内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计入刑事处罚中的涉案时间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明确提及这并非刑罚的构成部分。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我国法定的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上的强制性措施。
此项措施目的在于确保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部门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对未被逮捕者或是逮捕后需变更强制作息方式的嫌犯、被告等人,避免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进而通过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甚至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保证他们随传随到,避免对其进行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以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在此期间内的涉案行为并未实际遭受羁押,因此无法折算为刑期予以扣除。
而如若想要了解具体的刑期折抵情况,可以参照如下解释:
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其次,针对有期徒刑的刑罚,亦然如此,刑期自执行判决之日起计;
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同样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所产生的期限必须要折抵刑期。
例如,若受判管制,则监视居住的每一日都应视为折抵刑期的一日;
至于受判拘役及有期徒刑者,则要求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此外,取保候审的撤销和变更也需要特别注意其表述方式及其理由。
常见情形包括:
1.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已过的。
3.当前的取保候审决定存在不当之处的。
4.已经被逮捕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5.已经被逮捕且案件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理完毕的被告人。
6.已经被逮捕且正处于怀孕或哺乳婴幼儿阶段的妇女子,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7.已经被逮捕且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宣判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但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法会重判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若再度触犯相关法规,将极大地影响到最终量刑结果的评定。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司法机关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在此期间,涉案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再度违规的做法,这既反映出其较高的再犯风险及悔过自新的消极态度。因此,法庭在进行量刑审判时,会全面权衡审理事件过程中所收集到的种种因素和情节,如再度违规行为的性质、所造成的失害程度等等。当再度违规行为构成全新犯罪事实之时,将会与原先所犯之罪例并行处罚;然而,如未达到构成新罪的标准,但情节恶劣者,亦可能导致对先前之罪行予以更为严厉的判决。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违反法律规定,无疑加大了被判处重刑的可能性。
您取保候审剩余七日,自指定起算日始,至第七工作日终。期间请严遵法规与取保规定,未经批准不离居地,变更住址、单位、联系方式须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七日内无违规,期满将依程序解除取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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