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措施乃我国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直接管辖之案情,于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虽名为刑拘,实质上系因持有一定证据而实施,然此等证据并非定罪所需达到的充分程度。通常来讲,警方对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往往具备一定的初步证据支持,例如现场目击证人口供、相关物证搜获等信息。然而,在刑事拘留之后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继续深入收集证据,力求确定是否存在充足有力的证据,以便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是我国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对案情紧急、涉嫌违法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手段,基于初步证据但非定罪充分证据。侦查阶段继续收集证据,确定是否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您不必过于担忧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仅为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
与之相对应的“案底”则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的法律痕迹。
只有在明确定罪后,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最终做出判决之后,才能产生“案底”。
虽然这种情况下的刑事拘留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案底产生,但如果经过确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么一旦人民法院作出有效判决,该犯罪分子将会被标注上相应的案底标记。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之间存在显著区别。
前者主要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能见多久
在执行刑事拘留的过程中,针对辩护律师参与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并未设定相应规限。原则上讲,辩护律师在提出与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的请求之后,看守部门理应在最短的时刻内予以妥善安排,最晚也不应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在此次会见过程中,辩护律师主要承担起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询问有关事件的相关信息,及代表当事人进行申诉或控诉等多项任务。而会见的具体时间则通常会因事件的复杂性程度、所需交谈内容的繁多度和看守所内部工作调度等多种因素而产生差异。然而无论如何,都应力求确保辩护律师能够拥有充足的时间来同犯罪嫌疑人展开有效且深入的沟通交流,以便维护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刑事拘留是我国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对案情紧急、涉嫌违法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手段,基于初步证据但非定罪充分证据。侦查阶段继续收集证据,确定是否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