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否和解
得指出的是,在取保候审这一阶段,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是可行的。取保候审本身仅仅涉及到对被怀疑者施加适当限制以防止其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这并不妨碍涉案人员之间就相关事项进行和解协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并且各方能够达成共识并得以和解,那么这种解决方式将有机会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产生积极且深远的影响,比如在判定刑期时作为从轻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然而,尽管和解对于案件处理具有一定帮助,它也并非自动导致整个案件予以撤销或者免除被告承担刑事责任,最终的处理决定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各种事实依据包括行为性质、情节轻重等等诸多要素来作出全面考量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取保候审期间,涉案双方可和解,此措施仅限制嫌疑人以防再犯,不影响和解协商。轻微情节下,和解可影响量刑,作为轻判考量。但和解不自动撤销案件或免责,最终处理需综合案情、行为性质及情节等全面判断。
二、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犯罪嫌疑人将不再受到警方的羁押,但是如果存在下述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仍有权批准逮捕:
首先,犯罪嫌疑人为防止再次谋害他人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其次,其行为对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了实际威胁;
再者,可能涉嫌销毁或篡改证据,妨碍证人出庭作证或者串通供词等。
取保候审制度,即相关部门针对具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及哺乳期幼婴的人犯实施的暂时性非羁押的处置措施。
对于应当予以逮捕之人犯,若经检查确认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养育自己婴幼儿时期的妇女,或者罪行相对轻微之人,则可适用取保候审策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取保候审多久结束自由
取保候审的时限最大限度地不会超出整整12个月。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相应的规定与要求,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正式批准,严禁擅自离开展开所在的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域范围等等。并且,案情的发展以及事例的进程无疑将会直接影响到取保候审何时结束的问题。换句话说,如果在取保候审的阶段里,事例在侦查过程中、起诉环节里以及审判的整个过程都能顺风顺水地进行下去,最终可以得到明确无误的处理结果,例如不起诉的决定、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等,那么此时,取保候审便可以相应地宣告圆满结束。然而,如果在这12个月的期限已经满满到期之后,该事例仍然未能得到妥善完结,这时候便应该毫不犹豫地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在此,提醒大家要格外关注,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事例就此画上句号,也不代表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定是无罪之身。
取保候审期间,涉案双方可和解,此措施仅限制嫌疑人以防再犯,不影响和解协商。轻微情节下,和解可影响量刑,作为轻判考量。但和解不自动撤销案件或免责,最终处理需综合案情、行为性质及情节等全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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