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在湖南省的判罚情况
依据湖南省对信用卡诈骗行为的相关规定,判定应以被定罪者的犯罪情节之轻重、诈骗金额大小以及其表现出的认错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作为参考依据。若被告人采取欺诈手段所涉及到的非法财产达到相当数量(即“数额较大”),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二万至二十万的罚款;当涉及的利益数额过大(即“数额巨大”)且存在其它严重情节时,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但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以上至五十万以下的罚款;若诈骗债务远超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并且伴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被划入刑期范围为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可能被迫支付五万以上至五十万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部分个人财产。在这个过程中,具体的刑罚分量还需经由审理案件的法官依照实际案情做出最终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湖南省信用卡诈骗量刑依情节轻重、金额大小及认错态度等判定。数额较大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二至二十万;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判五至十年,罚金五至五十万;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刑罚由法官据案情裁定。
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结果
若犯罪嫌疑人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了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确的,针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含以下四大类:
首先,对伪造或利用虚假身份证件领取信用卡并进行诈骗的行为;
其次,对于已经过期的信用卡依旧进行使用的行为;
再次,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
最后,是恶意透支的行为。
每一种信用卡诈骗行为对应的立案标准都有所不同。
其中,(1)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且诈骗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侦查;
同时,(2)所谓“恶意透支”,也就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额度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在发卡行两次催收过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曾归还的情形。
此类情况下,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1万元以上,那么警方就会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若是涉及到的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但尚未满10万元,而持卡人在警方立案之前就已将所有透支利息全数归还,情节较为轻微的话,可以考虑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的内容可知,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都应当予以立案侦查: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诈骗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且所涉及的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
本条款中提到的“恶意透支”,意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立案金额标准新规是多少钱以内
依据相关法规政策之规定,各地区关于信用卡欺诈事件的立案金额界定或许存在略微差异,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一般而言,以恶意欠款方式来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立案起点通常设定为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未满五十万元人民币。需特别指出的是,“恶意透支”则特指那些蓄意非法占有的人,他们先超出了官方规定的限定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再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之后,若依然逾期未还款时间超过三个月,那么便可视为构成此项罪名。即便透支的金额并未达到上述所列举的数值标准,只要存在诸如使用假造的信用卡、利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等其他形式的诈骗行为,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总体上来说,关于具体事件的立案标准还须进一步观察和评估。
湖南省信用卡诈骗量刑依情节轻重、金额大小及认错态度等判定。数额较大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二至二十万;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判五至十年,罚金五至五十万;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刑罚由法官据案情裁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