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期限怎么计算工龄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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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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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续签后,工作年限通常会被连续计算,也就是将之前的工作时长与续签后的服务年限加在一起。这样规定是为了体现劳动者在同一雇主那里持续工作的贡献,保证工龄计算的一致性,同时也能反映出员工对公司的长期服务价值。
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期限怎么计算工龄

一、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期限怎么计算工龄

当某份劳动合同顺延至期满之日之后再次进行签署之际,工龄往往是被认可并得以连续累积的设定。也既往的工作时长与续签后的服务年限将会被综合考虑、以累积形式体现。这样的原因在于,在同一家用人单位供职期间,工龄的计算主要依据于劳动者为该机构所提供的持续性劳动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续签至期满之后,工龄通常被承认为连续累积,即过往工作时长与续签服务年限合并计算。此设定基于劳动者在同一雇主下的持续劳动贡献,确保工龄计算的连贯性,反映员工对公司的长期服务价值。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时,对于员工选择不再续签的情形,是否会给予相应的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来看:

首先,假如单位承诺保持原有的待遇或更进一步提高原有劳动条件,而员工拒绝再签,那么此时在法律层面上并不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

其次,若单位在原有基础上降低了劳动条件,这时如果员工不再续约的话,他们有权请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具体计算方式是按照该员工在目前所在的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度来衡量,每满一年即按照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基准向其支付相应的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3倍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通常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期限以及其当月的实际工资水平。然而,如若我们讨论到有关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而引起的经济补偿问题,那么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关于您提及的经济补偿金应为三倍的说法,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广泛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擅自解除或终止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三倍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这里所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如果您的情况确实符合三倍的标准,那么也将以这个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续签至期满之后,工龄通常被承认为连续累积,即过往工作时长与续签服务年限合并计算。此设定基于劳动者在同一雇主下的持续劳动贡献,确保工龄计算的连贯性,反映员工对公司的长期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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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金的计算时限是多久由于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务中理解不一,作出的裁判各不相同,既不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也有违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因此,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合理地界定违约金的计算时限,既有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又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有利于准确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又有利于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违约行为时间的长短,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方损失的多少。就给付金钱的案件来说,只要违约方一天未履行给付义务,权利方的损失就客观存在。在买卖、定作等合同纠纷案件中,按照合同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是必须的。如何确定法律责任,则必须明确违约的起算和截止时间。在审判实务中存在的四种计算方法中,计算到之日和计算到裁判文书中指定的履行期限,则有可能存在空白时间段,导致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有违公平原则,而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则混淆了不同阶段的法律责任,将违约责任与迟延履行的责任混为一谈,只有计算到裁判生效之日的做法,能够公平地界定权利人与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因为从法律责任的性质分析,违约责任应终结于裁判生效之日,也就是在裁判生效之日之前义务人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义务人在裁判生效之日起未履行的行为就不属于违约行为,其承担责任的性质和幅度,只能是赔偿对方逾期还款的银行利息损失,而不能用违约金来替代。而且,迟延付款的法律责任,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232条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有利于两个阶段不同法律责任的合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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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是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我于与原单位买断工龄重新就业后原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律师回复]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是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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