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来看,取保候审并不属于羁押范畴之内。
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刑事强制措施,该措施主要针对在刑事诉讼环节中尚未被逮捕,或是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
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相关的司法机关会要求这些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非羁押措施,系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避免逃避司法程序,实现非羁押或暂解羁押状态。
二、取保候审是缓刑吗
取保候审乃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之一。
若选择采纳保证金机制来进行取保候审,被保释者需按照要求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模式是司法部门对未决罪犯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的拘留措施,旨在为应予审理的嫌犯提供非监禁式的关押条件,而对具有严重疾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施加此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公安还能收监吗
在取保候审这一时期,公安执法机关根据特殊情况,是有权力将已获取保候审权利的犯罪嫌疑人再次收押入狱的。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不等同于事件审理的结束或认定当事人无罪。若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违背了取保候审中的相关规定,如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县城范围,或是试图干扰目击证人陈述事实、销毁或修改被认为是证据的文件时,公安执法机构有权力决定再次对其实施拘留。此外,若在此期间,执法机关获得了新的关键性证据,这些新证据将有能力改变事件的基本性质,或者嫌疑人体认可能犯下更严重罪行的,公安执法机构同样有权决定再次将该嫌疑人羁押。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仅仅是一套相对于其他刑事司法程序较为宽松的纪律措施,而是否需要将嫌疑人再度押回监狱则必须根据具体案情以及嫌疑人的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考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非羁押措施,系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避免逃避司法程序,实现非羁押或暂解羁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