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应遵循哪些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第一,未经执行机构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指定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
第二,如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第三,在接到传唤通知时,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第四,严禁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出庭作证。
第五,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第一,未经执行机构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指定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 第二,如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第三,在接到传唤通知时,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第四,严禁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出庭作证。 第五,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
二、取保候审后,会自动取消吗
在完成了取保候审这一步骤之后,取保候审的状态不会自行消失。
取保候审,具体来说,便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那些遭受刑事追诉但尚未遭受刑事羁押的人员,为了防止他们进行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便会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然后再出具保证书,从而确保他们能够做到随时随地听从传唤。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一旦达到最大时限,它就无法自动解除。
换句话说,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已经期满时,必须立即解除对他们的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又犯罪怎么判决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厉且严肃的刑事司法程序,若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再度境内外违法犯罪,势必面临愈发严重的法律制裁及不良后果。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将有可能遭受撤销取保候审资格的处罚,进而重新被羁押;此外,对于其所犯下的新的罪行,也将与原有罪名合并进行审判和量刑。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依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在此,我们强烈建议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防重蹈覆辙。倘若遇到任何特殊状况或疑虑,请务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第一,未经执行机构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指定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 第二,如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第三,在接到传唤通知时,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第四,严禁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出庭作证。 第五,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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