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拘留之间并非同一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乃为一种特殊的刑事法律手段。
具体来说,它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未被逮捕或已被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依法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听候传唤,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拘留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和拘留不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对未被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或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但无社会危害性,或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的情形。 而拘留是侦查中遇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行为。
二、取保候审期间会不会收监
当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有应撤销取保候审之行为时,执行机构有权立即终止取保候审,并将被追诉人予以再次逮捕拘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指出,有权依据具体案情,责令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得跨入特定场域;
亦不可与特定人士进行会面或通讯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新的犯罪嫌疑人怎么处理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新的犯罪,将会导致取保候审的措施被撤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此种状况下,犯罪嫌疑人必然会遭受重新收押的命运。对于新近犯下的罪行,将会与先前涉及的事例一并进行审理和判决。司法机构会全面评估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犯罪行为,其中包括新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等等。新罪的出现往往会加剧对嫌疑人的惩罚程度。同时,之前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亦有可能被依法没收。总而言之,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若再次触犯法律,必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取保候审和拘留不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对未被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或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但无社会危害性,或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的情形。 而拘留是侦查中遇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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