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通知多少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公权力机关依法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时,需向其出示相应的拘留证明文件且应于拘留结束后立即将该嫌疑人移送至看守所关押。
在普通情况下,拘留时间不能超出二十四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情形且此种通知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进行,否则在拘留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公权力机关应及时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情形消除之后,公权力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依《刑诉法》,公权力机关拘留嫌疑人应出示证明,并即送看守所。 一般拘留不超24小时,除非特殊情形(如危害国家安全等)且通知可能碍侦,否则24小时内应通知家属。 侦查障碍消除后,亦应立即告知。
二、刑事拘留通知家属的规定
关于刑事拘留情况下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相关规定如下:
除非遇到无法通知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活动罪行等通知内容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进行的特殊情形之外,执法机关必须在执行拘留措施之后的24小时内,向涉案人士的家人发出书面通知;
待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之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被拘留人的家属通报事态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通知家人吗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公安部门应在对当事人执行刑事拘留之后立即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到他的亲属们。然而,考虑到实际情况中可能出现的妨碍侦查或难以有效通知的特殊状况(例如受害者家属身处海外等),公安部门可以酌情决定暂不通知他们。但是请注意,一旦这些情形得到改善或者消除,公安部门应当在最短时间内告知他的亲属们。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项规定仅仅适用于那些已经被实施了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个规定,没有尽到通知的责任,那么这就可能构成程序上的违规行为。
依《刑诉法》,公权力机关拘留嫌疑人应出示证明,并即送看守所。 一般拘留不超24小时,除非特殊情形(如危害国家安全等)且通知可能碍侦,否则24小时内应通知家属。 侦查障碍消除后,亦应立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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