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和条件都有什么
绑架罪,简称“绑架”,是指采取强制和非法手段限制他人自由,以强迫被害人亲属出钱或提交指定赎金、物品等方式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行为。
该罪名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且需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其次,主观上必须有明确的直接故意,且犯罪动机必须是为了勒索财物或者将他人作为人质进行控制;
再次,在客观方面,犯罪分子必须实施了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将他人拘禁或者控制的行为;
最后,该罪名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自由权、健康权以及生命安全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拘禁他人,以勒索财物或为人质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构成要件: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故意勒索财物或控制人质,实施拘禁行为,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健康及生命权。
二、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关于绑架罪的构成要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1.该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主要为人身自由权,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公私财物所有权等多项基本人权;
2.其客观方面主要体现为通过实施暴力行为、威胁恐吓或者使用其他手段来将某人强行控制,满足某些不法目的的行为;
3.绑架犯罪的主体可以涵盖任何一位自然人;
4.而在主观心理状态上,该罪往往由凶犯实施时表现出的故意心态所构成。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三、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是什么人
绑架罪这一刑法范畴内的犯嫌主体,通行情况下是年满十六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个体。在理想状态下,每一个已经或即将达到刑事责任年纪,且掌握了相应的刑事责任认知与履行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这一重罪的潜在罪犯。在现实生活的实际层面上,无论个人是男婴女娃,亦或是曾经触碰过法律红线的违法者,这些条件都无法成为其是否能成为此罪行的担责角色的限定因素。然而,必须时刻牢记的是,倘若未成年者(未达十六岁)在行动过程中实施了绑架行为,他们虽然不会因此直接触发绑架罪的刑律制裁,但如果导致了受害人遭受重伤甚至不幸身亡的严重后果,那么这个未成年人便可能要面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总而言之,判断某人是否适合作为绑架罪的罪犯,其关键因素在于该个体的年龄以及是否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绑架罪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拘禁他人,以勒索财物或为人质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构成要件: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故意勒索财物或控制人质,实施拘禁行为,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健康及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