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哪一方面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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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是公安和检察院在侦查中对涉嫌重罪的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这个措施主要是为了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以便应对紧急情况,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执行刑事拘留时,会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来进行,这也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
刑事拘留是哪一方面

一、刑事拘留是哪一方面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接手案情后,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性的剥夺人身自由手段,用以应对法定紧急状况。

它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工作得以顺畅进行。

通常情况下,遭拘留者往往涉嫌重罪。

值得强调的是,刑事拘留的实施有着严格的条件及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与检察院在侦查中,针对涉嫌重罪者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旨在剥夺其人身自由以应对法定紧急情况,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此措施执行严格遵循法定条件与程序,彰显法律严肃性。

二、刑事拘留最多多久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的人员,其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

此种拘留期限的设定,是基于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公安机关申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所需时间的总和而产生。

在此之外,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手段,主要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依据其直接受理的具体案件情况,在侦查工作过程中,遇到法定范围内的紧急事件或情形,参酌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等特定对象的各种情况,采取临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一般几天取保候审

关于被刑事拘留之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限并未有严格且固定的限制与规定。

理论上讲,在刑事拘留这一流程中,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抑或是人民法院均有权根据实际情形作出是否予以取保候审的裁定。

通常而言,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内,若满足了取保候审相关的要求与条件,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乃至辩护律师皆可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受理标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并不足以诱发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是哺乳期的妇女,若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产生显著的危害性;以及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有待处理,因而需要采取得保候审措施。

然而,是否批准最终的取保候审申请,还需由相关执法机构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与决策。

刑事拘留是公安与检察院在侦查中,针对涉嫌重罪者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旨在剥夺其人身自由以应对法定紧急情况,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此措施执行严格遵循法定条件与程序,彰显法律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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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哪一方面的问题
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它旨在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破坏证据或伪造证据,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这一措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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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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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拘役差别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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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一般什么时候家属可以和被拘留人见面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刑事拘留,最短3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期限是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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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和拘留有哪些方面的不同
1、文书不同。拘留需作出拘留决定书,拘传需发拘传票。2、方式不同。拘留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拘传由执行员直接送达被拘传人。3、适用的次数不同。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得连续适用。4、适用的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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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见面可以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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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家属能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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