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怎么受理
取保候审程序的开展一般需经过如下步骤: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方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人士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利向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接着,相关机构将在收到申请之后的特定时间内对其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方是否存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
是否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产生;
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以及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方面。
若经审查决定实施取保候审,则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方向相关机构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方等可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 机构收申请后限时全面审查,考量刑罚可能性、社会危害性、健康状况及羁押期满未结案等因素。 如决定取保,需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做笔录是哪些情况
取保候审,系指侦查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命令犯罪嫌疑人家属为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释金,同时向该嫌疑人出具保证信函,以此确保其不会逃逸、干扰侦查工作,并确保能随时响应政府部门传唤,愿意配合调查的一项强制措施。
在刑事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之后,检察机关作为负责司法程序的权威机构,有权传唤、询问涉案人员,以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及事实,并要求嫌疑人全力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
经检察机关审核后,他们将会依照法定程序将案件提交给法院审理,并由法庭做出最后判决,其中涉及的罪名以及刑罚幅度(包括是否适用实刑)均需由法官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会被收监吗
在取保候审阶段,检察院传唤当事人并不意味着其必将面临收监之虞。检察院传唤当事人的目的主要在于深入了解案情、核实相关证据等方面。至于是否需要收监,这与诸多因素密切相关。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县,或对证人进行干扰、销毁伪造证据等行为,则有可能导致其被收监。此外,倘若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后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误,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时,亦有可能将强制措施变更为逮捕并收监。然而,若事例情况未出现任何变动,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工作,那么一般情况下是无需收监的。
取保候审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方等可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 机构收申请后限时全面审查,考量刑罚可能性、社会危害性、健康状况及羁押期满未结案等因素。 如决定取保,需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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