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最迟多久执行下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决定作出之后一般应当立即予以实施,然而对于某些特定情形,执行的具体时限或许会产生相应的延误。
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对于已被拘留的人员,认为其行为已达到逮捕标准的,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法律,刑事拘留决定后应即执行,特定情况可延时。 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者,应在拘留满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 特殊情况下可延一至四日,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查期可延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几天可以取保候审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之一者为:
制定拘役或管制刑附加刑之罪名者;
2、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或是基于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主生活能力,亦或是妊娠期或者哺乳期等特殊情况并考虑到不至于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时,应当施行取保候审程序;
3、在羁押期限已经期满、而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期间,因司法需求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若决定采用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则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相对地,若以提供保证人的方式替代保证金,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刑事拘留几天能办取保候审
在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刑事拘留之后,涉案人员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总体上而言,申请取保候审并无明确的截止日期,但尽早提出申请无疑更为有利。通常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的涉案人员有望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取保候审申请都会得到批准,具体结果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涉案人员及其亲属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刑事拘留决定后应即执行,特定情况可延时。 公安机关认为需逮捕者,应在拘留满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 特殊情况下可延一至四日,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查期可延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