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有贪污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相较于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没有贪污罪的实施资格。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然而,并不是所有非国家工作人员都会触犯刑事法律,他们还有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具有职务身份的职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才会被视为犯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有贪污罪吗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

相较于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并不具备贪污罪的实施资格。

实际上,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然而,并非所有的非国家工作人员都会触犯刑事法律,他们还有可能涉及到职务侵占罪这一罪行。

具体来说,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具有职务身份的职员,运用其职责权限之便,秘密将本应属于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数额才会被视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较于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并不具备贪污罪的实施资格。 实际上,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然而,并非所有的非国家工作人员都会触犯刑事法律,他们还有可能涉及到职务侵占罪这一罪行。 具体来说,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具有职务身份的职员,运用其职责权限之便,秘密将本应属于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数额才会被视为犯罪。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举报后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非国企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收受贿赂的问题上,一旦涉及金额大小达到规定标准,将面临相应程度的法律制裁

具体而言,若收受贿赂的金额属于金额较大范围,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罚金。

如若数额巨大,甚至存在其它严重情节,那就可能会遭受三年以上、至多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罚金惩罚。

而对于那些数额特别巨大,并且还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非国企业务人员来说,则将面临最严厉的法律制裁,那就是判刑十年乃至无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立案标准是多少

针对非国家公务人员的贿赂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立案的标准如下:若贿赂金额超过人民币叁万元,将予以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反之,即便没有达到这个额度,但是存在以下任一情况者,同样应被列入司法诉讼程序进行追责:第一,如为了获得非法或不当利益,而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员工提供贿赂,且贿赂金额在人民币伍仟元以上;第二,对同一个单位实施的贿赂行为累计金额达到了人民币拾万元以上;第三,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是多次实施了贿赂行为;第四,由于其贿赂行为导致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贿赂犯罪的立案标准,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因此,如果您遇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相较于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并不具备贪污罪的实施资格。 实际上,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然而,并非所有的非国家工作人员都会触犯刑事法律,他们还有可能涉及到职务侵占罪这一罪行。 具体来说,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具有职务身份的职员,运用其职责权限之便,秘密将本应属于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数额才会被视为犯罪。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国家工作人员有贪污罪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3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多少钱构成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利用职务实施额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了贪污罪,也即不管贪污多少钱,都有可能会构成贪污罪。一般来说,公安机关职员在发现公职人员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后会立案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贪污
[律师回复]
一、罪是什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该罪的构成前提是行为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资格,其行为特征是在故意支配下的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行为人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资格,不可能构成单独的罪,但并不能改变侵吞等客观行为特征的应有属性。因此,也足可以构成与侵吞等行为特征相对应的其他犯罪。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能共同构成罪吗保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个人自由,在刑法领域中何者更为重要,是几千年刑法学家们、哲学家们、社会学家们,甚至伦理学家们孜孜以求、而在我们看来还没有最终破译的难题。一句貌似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则似乎已经接近了破译难题的门槛。然而几千年来的刑法法律史和刑法运作史告诉我们,在保护社会秩序的堂皇口号下,个人自由是极容易被忽视,甚至被粗暴的侵犯。历史上社会条件下的法外治法,法外用刑,不胜枚举,俯拾即是。撇开时过境迁的历史不言,我国刑法对此采取了何种价值选择,应当采取何种价值选择,这一问题像有的刑法学者深深指出的那样:“确实是一个深省的问题。”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何者为重,没有一个绝对的价值选择标准。某些犯罪规定只能有特殊主体才能构成,意味着刑法对特殊主体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个人自由的承认,但允许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又意味着向社会秩序的方向回归。但是我们还是认为,我国现行刑法在量刑法定的这一鼓舞人心的口号下面,基本上是以保护社会秩序作为首先价值取向的,正因为如此,犯罪主体资格原则在刑法总则得到确立之后,在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可以进行变异改造就显得不足为奇了。尽管刑法分则中类似罪的这样规定极为少数,但令人觉察到的,刑事立法的个别规定作为一种法律精神已经影响到司法解释,例如罪、职务侵占罪,而这种司法解释的影响扩大到司法实践,就会出现诸如亲属相勾结的罪共犯等等现象。更令人感觉到,当我们的许多刑法学家们忙于为这种刑法规定、司法解释和实践运作寻找“充足”的理论根据时,个人自由要取得与社会秩序相同的地位,甚至个人自由要取得高于社会秩序的地位,我们还必须耐心地假以时日依赖于整个社会的现代法治观念的更新。尽管这一过程在我国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的目前和未来将是缓慢的、长时间的,但现代法治观念下的刑法迟早要向这个方面迈进的。当然,远水解决不了近渴,在有身份犯与无身份犯能否构成只有特殊主体资格才能构成的共同犯罪问题,我们否定已有的刑法规定、司法解释、司法案例,甚至由此而引发的论证理论,是否也是为了稍微扩大个人自由的天地起到某种积极的作用。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29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是什么罪?
[律师回复]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是什么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与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是哪些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与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20万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20万元的,应认定为《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是累犯的,可以缓刑,符合免除处罚条件的,一般作出有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r法律依据:r《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罪、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如何处罚
我国并没有什么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话,那么构成的是职务侵占罪。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200万,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20万元的,应认定为《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是累犯的,可以缓刑,符合免除处罚条件的,一般作出有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r法律依据:r《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罪、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29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国家工作人员帮助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公款,
[律师回复]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应以罪的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人罪的共同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方面,从刑法理论上讲,普通人员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但是,刑法理论也认为,普通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共同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因为共犯理论的核心是两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下,要求至少一人必须符合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要求所有共犯都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从而才能构成身份犯罪的共犯,不符合刑法基本理论,实践中也将造成定罪困难。因此,具体到本案,以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为由,否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吴某能成为罪共犯的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
(2)犯罪故意方面,行为人之间具有的共同故意,突出地表现在具有利用职权谋利及收受财物的共同意志,各共犯也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正是这种贯通性的犯罪故意,才使得各共犯之间的行为彼此联系,成为共同一致的犯罪活动。具体到本案,黄某与其妻吴某事先多合谋,而后才利用其职务之便,为请托人非法谋取各种利益,的。因此,黄某与其妻吴某之间,在的共同故意方面,是具有贯通性的。
(3)犯罪行为方面,在共同犯罪中,不论各共同犯罪人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的行为总是作为整体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从刑法理论上而言,一般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互有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利用,从而更加顺利地完成该罪。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这些行为具有共同性,和犯罪结果之间都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具体到本案而言,黄某利用其身为所长的职务便利,自己并不出面联系请托人,而是由其妻吴某出面联系请托人并收受财物,从而完成整个的共同犯罪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判多久?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判多久需要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贪污行为的情节的严重程度认定,如果是情节较重的,那么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3~10年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20万元判几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20万元的,应认定为《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是累犯的,可以缓刑,符合免除处罚条件的,一般作出有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r法律依据:r《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罪、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29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20万元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20万元的,应认定为《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是累犯的,可以缓刑,符合免除处罚条件的,一般作出有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r法律依据:r《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罪、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20万元该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免除处罚条件的、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数额较大的、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减轻处罚条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按照本解释关于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般作出有罪判决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20万元的、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罪】公司、五倍执行、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国有公司。符合从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积极退赃:《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可以缓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避免、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涉嫌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不是累犯的、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免予刑事处罚,可以从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应认定为《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的、真诚悔罪
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20万元该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免除处罚条件的、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数额较大的、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减轻处罚条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按照本解释关于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般作出有罪判决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20万元的、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罪】公司、五倍执行、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国有公司。符合从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积极退赃:《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可以缓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避免、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涉嫌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不是累犯的、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免予刑事处罚,可以从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应认定为《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的、真诚悔罪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100万判几年?
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20万元该怎么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20万元的,应认定为《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是累犯的,可以缓刑,符合免除处罚条件的,一般作出有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r法律依据:r《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罪、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29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贪污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应以罪的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人罪的共同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方面,从刑法理论上讲,普通人员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但是,刑法理论也认为,普通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共同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因为共犯理论的核心是两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下,要求至少一人必须符合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要求所有共犯都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从而才能构成身份犯罪的共犯,不符合刑法基本理论,实践中也将造成定罪困难。因此,具体到本案,以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为由,否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吴某能成为罪共犯的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
(2)犯罪故意方面,行为人之间具有的共同故意,突出地表现在具有利用职权谋利及收受财物的共同意志,各共犯也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正是这种贯通性的犯罪故意,才使得各共犯之间的行为彼此联系,成为共同一致的犯罪活动。具体到本案,黄某与其妻吴某事先多合谋,而后才利用其职务之便,为请托人非法谋取各种利益,的。因此,黄某与其妻吴某之间,在的共同故意方面,是具有贯通性的。
(3)犯罪行为方面,在共同犯罪中,不论各共同犯罪人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的行为总是作为整体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从刑法理论上而言,一般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互有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利用,从而更加顺利地完成该罪。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这些行为具有共同性,和犯罪结果之间都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具体到本案而言,黄某利用其身为所长的职务便利,自己并不出面联系请托人,而是由其妻吴某出面联系请托人并收受财物,从而完成整个的共同犯罪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贪污是什么罪
[律师回复]
一、罪是什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该罪的构成前提是行为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资格,其行为特征是在故意支配下的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行为人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资格,不可能构成单独的罪,但并不能改变侵吞等客观行为特征的应有属性。因此,也足可以构成与侵吞等行为特征相对应的其他犯罪。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能共同构成罪吗保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个人自由,在刑法领域中何者更为重要,是几千年刑法学家们、哲学家们、社会学家们,甚至伦理学家们孜孜以求、而在我们看来还没有最终破译的难题。一句貌似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则似乎已经接近了破译难题的门槛。然而几千年来的刑法法律史和刑法运作史告诉我们,在保护社会秩序的堂皇口号下,个人自由是极容易被忽视,甚至被粗暴的侵犯。历史上社会条件下的法外治法,法外用刑,不胜枚举,俯拾即是。撇开时过境迁的历史不言,我国刑法对此采取了何种价值选择,应当采取何种价值选择,这一问题像有的刑法学者深深指出的那样:“确实是一个深省的问题。”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何者为重,没有一个绝对的价值选择标准。某些犯罪规定只能有特殊主体才能构成,意味着刑法对特殊主体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个人自由的承认,但允许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又意味着向社会秩序的方向回归。但是我们还是认为,我国现行刑法在量刑法定的这一鼓舞人心的口号下面,基本上是以保护社会秩序作为首先价值取向的,正因为如此,犯罪主体资格原则在刑法总则得到确立之后,在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可以进行变异改造就显得不足为奇了。尽管刑法分则中类似罪的这样规定极为少数,但令人觉察到的,刑事立法的个别规定作为一种法律精神已经影响到司法解释,例如罪、职务侵占罪,而这种司法解释的影响扩大到司法实践,就会出现诸如亲属相勾结的罪共犯等等现象。更令人感觉到,当我们的许多刑法学家们忙于为这种刑法规定、司法解释和实践运作寻找“充足”的理论根据时,个人自由要取得与社会秩序相同的地位,甚至个人自由要取得高于社会秩序的地位,我们还必须耐心地假以时日依赖于整个社会的现代法治观念的更新。尽管这一过程在我国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的目前和未来将是缓慢的、长时间的,但现代法治观念下的刑法迟早要向这个方面迈进的。当然,远水解决不了近渴,在有身份犯与无身份犯能否构成只有特殊主体资格才能构成的共同犯罪问题,我们否定已有的刑法规定、司法解释、司法案例,甚至由此而引发的论证理论,是否也是为了稍微扩大个人自由的天地起到某种积极的作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多少钱死刑?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多少钱死刑需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在贪污的数额达到三百万元以上的,就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会被判处死刑,具体的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家公职人员涉嫌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20万,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20万元的,应认定为《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是累犯的,可以缓刑,符合免除处罚条件的,一般作出有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r法律依据:r《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罪、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贪污受贿辩护 > 非国家工作人员有贪污罪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