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怎么判监外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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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对于受贿罪被告来说,如果想要监外执行,必须满足特定条件。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适用于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前提是存在特殊情况,不宜留在监狱内服刑。例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治疗、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生活无法自理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都可以申请暂时监外执行。
受贿罪怎么判监外执行

一、受贿罪怎么判监外执行

在我国,受贿罪的被告若需申请监外执行需满足特定条件。

监外执行普遍适用于那些被判决有期徒刑拘役的被告人,然而因为他们在执行刑罚时遇上法定的特殊情况,不适宜继续留在监狱或看守所等人为监管的场所,因此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改变其执行场所及执行方式。

特别是针对受贿罪的当事人,如有严重健康问题急需到医院治疗、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生活无法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情况,均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在我国,受贿罪被告若需监外执行,需满足特定条件。 一般适用于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因特殊情况不宜留监。 如严重健康问题需治疗、孕期或哺乳期女性、生活无法自理且不会危害社会者,均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二、受贿罪怎么假释

根据中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假释乃是我国刑法体系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因此,若贪污受贿犯罪者欲求得假释资格,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几条必备的法律规定:

首先,罪犯需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次,其已服刑期限应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第三,罪犯无论是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是有期徒刑,累计实际执行年限不得少于十三年。

接下来,要确保罪犯认真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投入教育改造,表明本人已有真实且明显的悔过之意,并且不会再次触及犯罪行为

紧接着,罪犯不能成为累犯,或是因蓄意谋杀、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或参与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而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

最后,考虑罪犯假释之后会对其所居社区产生何种影响也是决定是否准许其假释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三、受贿罪怎么量刑判多少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示,对受贿罪之刑罚裁量幅度系与受贿数额以及其情节之严重程度紧密关联。通常而言,受贿数额相对较大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等,同时附加罚金之罚;若受贿数额极其庞大或是出现诸如颠覆政权、干扰司法公正、官员滥用职权等更甚之情节时,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之惩处;至于受贿数额达到极端庞大或出现其他极其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之严厉惩罚。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事例的各种具体情况,例如受贿手段、次数、数额、社会影响等等,从而确定最终的刑罚裁量。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的具体适用可能因事例的特殊性而有所差异。因此,如果您对此类法律问题仍存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

在我国,受贿罪被告若需监外执行,需满足特定条件。 一般适用于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因特殊情况不宜留监。 如严重健康问题需治疗、孕期或哺乳期女性、生活无法自理且不会危害社会者,均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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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评估
、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地。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进行调查。
、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监督有关诊断、检查和鉴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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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罪犯的病情诊断或者妊娠检查,应当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或者检查证明文件,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共同作出,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影像学资料和病历等有关医疗文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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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暂予监外执行前,应当将相关材料抄送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将提请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意见的副本和相关材料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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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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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缓刑与监外执行缓刑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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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但是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违反了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要求时,就会被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我们看一下哪些情况会被收监执行: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所以监外执行去外地如果属于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或者有其他上述情形之一的,才会被收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 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收监执行决定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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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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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受贿罪在监狱可以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受贿罪在监狱可以减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罪要想获得减刑就必须要满足我国《刑法》中关于减刑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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