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刑事制裁。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手段,适用于审理过程中出现法定紧急状况,主要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旨在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
然而,刑事制裁则是国家依据违法者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对触犯刑事法律的人员施以相应的刑罚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与刑事制裁非同一概念。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在案件处理中的临时性措施,仅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旨在审理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这一措施是临时的,并非最终的法律制裁。
二、刑事拘留最多多长时间可以取保候审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在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之后,倘若寻求被捕人员的取保候审,并无固定的时间要求。
此种决定完全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履行。
在法庭审理程序中,执行取保候审的主体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
当多个机构联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审查时,只有满足如下条件者,才能够允许其取保候审:
首先,该人员极有可能受到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如果该人员涉及某种可能导致有期徒刑以上审判的刑罚规定,而根据判断,对其实行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时,这类人员也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再次,当某些原告人患有重病、丧失自我照顾能力,或是女性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这两种情况时,如果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评估标准,也应获准许;
最后,当被告在羁押期间结束,然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之时,若案件需要,相关人员可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刑事拘留的人怎么请律师
对于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犯或是他们的直系亲属而言,他们享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按照常规做法,这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首先,可直接前往律所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并与律师签署委托协议;其次,也可以通过亲朋好友推荐,寻找信誉良好的律师并与其达成委托关系;最后,如若符合法律援助的规定,亦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委派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代理。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中,都应特别留意核对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以确保其具备对应的从业资格。当与律师建立委托关系后,必须对事件细节进行深入交流,明确委托范围以及相应的费用支付等关键事宜。一旦律师接受委托,他将立即着手了解案情进展,并根据事实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全力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刑事拘留与刑事制裁非同一概念。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在案件处理中的临时性措施,仅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旨在审理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这一措施是临时的,并非最终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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