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立案前退回赃款可以减轻处罚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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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相关规定,立案前主动退还非法所得,可以被看作是从轻处罚的情节。这种行为展现了被告的悔过之心,对案件侦破以及减轻社会影响都有帮助。在实际司法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在裁决时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轻处理,以保证法律的公正和宽严相济。
受贿罪立案前退回赃款可以减轻处罚吗

一、受贿罪立案前退回赃款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在立案之前主动返还非法所得款项,可视作可用于从轻处罚的减轻情节。

退回赃款行为显示了被告具有一定程度的忏悔之意,对于案件的顺利侦破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所造成影响的减弱,均产生着良好的推动效果。

在具体司法操作过程中,法院往往会对此类情节进行全面细致的考量,从而在审理裁决阶段作出适当的从轻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根据规定,立案前主动退还非法所得,可视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此行为体现了被告的悔过之意,有助于案件侦破及减轻社会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并在裁决时酌情从轻处理,以体现法律的公正与宽严相济。

二、受贿罪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针对受贿罪是否应当立案,具体的说来,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个人受贿金额需要达到人民币伍仟元及其以上标准;

其次,对于个人受贿金额未到伍仟元的情况下,只要存在下面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也应依照规定立案处理:

当事人的受贿行为直接或间接致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当事人故意对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体进行施压,给他们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实施了强制性地索要动产或不动产的行为。

而在对受贿罪进行惩治方面,法律也做出了清晰详细的规定:

对于涉及金额数量较大或具有其他较重犯罪情节者,通常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附加罚金处罚手段;

若收到贿赂金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则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刑罚

然而,当收到贿赂的金额极其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时,根据刑法,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可能被课以相应的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作为额外惩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受贿罪立案标准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受贿罪的涉及范畴,主要涵盖如下多发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个人受贿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第二种则是受贿的款项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三万元的范畴之内,但却存在频繁向他人索要贿赂、透过不正当渠道谋取公共财产权益、国家财产利益或人民群众福利、以及为了赢得他人职位升迁或调配等人事事项做出了贡献等多种复合情况。而受贿罪这个概念,就是指那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守地位所带来的优势和便利,去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是非法接受他人赠予的财物,并为他人谋求相关利益的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常指的是某人充分运用其工作职责范围以内的权力进行操作,具体而言,即是利用他自己在职位上主管、监督、管理或承办某种公共事务的权力及其所产生的种种便利条件。至于在司法实践领域里,对受贿罪的确立认定过程中,需要全面考量的是受贿的数额、手段、情节及相应影响到的结果等多方面元素。

根据规定,立案前主动退还非法所得,可视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此行为体现了被告的悔过之意,有助于案件侦破及减轻社会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并在裁决时酌情从轻处理,以体现法律的公正与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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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构成犯罪的前提下,考虑到行为人“主动退还”虽然属于“退赃”情节,但表明其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较小,对职务廉洁性的损害也相应减小,故对其从宽处罚往往能获得民众认同。另对不同退赃行为比较分析,在实践中,被告人到案后的“积极退赃”行为尚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主动退还”与“积极退赃”相比,行为人体现的主观恶性更小,社会危害更低,举重以明轻,对“主动退还”情形更应当从宽处罚。对案发前“主动退还”的行为从宽处罚有一定的法理基础、司法基础和民意基础。如果无视“主动退还”与“积极退赃”的区别,不利于激励行为人及时悔罪,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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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是否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来看,“主动退还”时已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尤其是非法利益的,从宽的幅度就越小,没有或者不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从宽的幅度就越大;
(3)收受财物数额的大小,也影响从宽的幅度。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因素,结合行为人到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况,分别确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对案发前“主动退还”的,首先应当考虑从轻处罚;对数额不大,且没有为他人牟利,退还时间早,犯罪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刑事处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果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处罚仍明显偏重的,可以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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