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诉人所作出量刑之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确存在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所谓取保候审,是一种针对犯罪行为,为了确保刑事诉讼过程顺利进行而实施的刑事强制手段之一。
在决定是否对某个人采用取保候审时,我们需全面考量大量复杂且具体的因素。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者其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若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影响社会安全;
如罪犯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或者孕妇正处于哺乳期间以及自身婴儿的母亲等等,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公安风险;
在案件办理期限期满后,尚未达成案件结论,依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均可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公诉人量刑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取保候审可能。 取保候审旨在保障刑事诉讼。 决定时需全面考虑多因素:如可能判轻刑、不影响社会安全、患重病或孕妇等。 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者,可向司法部门申请。
二、检察院量刑书会给犯人看吗?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检察机关针对犯罪嫌犯出具的量刑建议书并不需要主动提供给犯罪嫌疑人审阅。
这主要是因为,这类建议书通常会被直接完整地递交给负责审理本案的法院。
然而,在某些特殊个案中,检察机关还可能选择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关乎量刑的相关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简易诉讼程序的案件中,如果检察机关没有安排专人亲身到场参与审判,他们便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制作并且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书,这份文件将与起诉书共同装订在一起,并呈交至法院。
至于量刑建议书本身,则应载明有必要对被告人实施某种法律惩戒,以及确定何种法律条款,给予何种裁决长度,以及如何执行这些惩罚措施等方面的详细内容及其背后的考虑因素和具体论据。
当检察院以量刑建议书的方式向法院提出相关的量刑建议时,法院部门将会把起诉书副本与量刑建议书全部一次性地送达到被告方代表手中
《刑法》第一条
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三、检察院量刑区间法院怎么判
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对于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确实具备一定程度上的参照价值,然而我们必须明确认识到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享有独立的审判权。在法院进行判决时,会全面而深入地研判各类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个案事实、相关证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法院会对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严谨的审查,若经审查后认为该量刑建议合理且恰当,那么法院通常会予以采纳;反之,若法院认为量刑建议存在不当之处,则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独立作出判决。值得强调的是,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判决结果都将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
在公诉人量刑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取保候审可能。 取保候审旨在保障刑事诉讼。 决定时需全面考虑多因素:如可能判轻刑、不影响社会安全、患重病或孕妇等。 案件未结,需继续取保者,可向司法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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