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算强奸罪
强奸罪系指违背女性主观意志,采用强制性的暴力手段、胁迫形式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强行与其进行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在判断强奸罪是否成立时,其关键因素在于是否实质上侵犯了女方的真实意愿。
比如,通过暴力手段如实施殴打、捆绑等行为,使得女方在无法自主抵抗的情况下被迫发生性关系;
再如,采用威胁伤害女方及其家属、揭露个人隐私等方式,迫使女方因恐惧而不敢反抗从而发生性关系;
又或者是利用女方处于昏迷、醉酒等无法自主抵抗、无法反抗的特殊状态,进而与之发生性关系,这些均可被视为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指违背女性意愿,采用暴力、胁迫或不正当手段,强迫与其发生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关键在于侵犯女方真实意愿,如暴力、威胁、利用女方特殊状态等迫使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
二、什么情况算失信被执行人
当出现以下情況時,即可以判定为失信被執行人:
在具备履行賠償義務的實力卻拒絕履行法定裁判文件確定的責任;
以虛構線索、使用暴力或威脅等手段干擾或抵制法院的執行程序;
通過制造假的證據、寫假証言或利用隱蔽、轉移資產等方式來逃避法院的追討;
或是違反了應向法院提交財產報告的制度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什么情况算敲诈勒索什么样的才叫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核心特征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取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迫受害者交付财物。具体而言,该犯罪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素:第一,行为人须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意图;第二,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需通过实际的威胁或者恐吓行为,使得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第三,在受害者因恐惧而被迫做出财产处分后,行为人成功地获取到了相关财物;最后,行为人所获取的财物必须是通过上述手段获得的。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以揭露受害者隐私、破坏其声誉等方式进行威胁,进而迫使受害者交付财物,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债务关系,其中一方试图通过威胁手段来追讨债务,则通常不会被视为敲诈勒索罪。
强奸罪指违背女性意愿,采用暴力、胁迫或不正当手段,强迫与其发生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关键在于侵犯女方真实意愿,如暴力、威胁、利用女方特殊状态等迫使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