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不算到刑期里吗
取保候审这一决定并不应视为已然纳入罪犯的刑期之内。
取保候审乃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立的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措施,其主要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而并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施以刑罚制裁。
对于已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言,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他们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村;
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则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此外,在接到传唤时,也必须及时出庭受审等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羁押,则羁押一天可折抵刑期一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旨在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并非刑罚。 被取保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变更信息需及时报告,且需按时出庭。 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羁押期间可折抵刑期。 总之,取保候审与刑期计算是分开的,不能混为一谈。
所谓取保候审,乃指在刑事司法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侦查、公诉以及司法裁判机关对于尚未被正式逮捕且处于刑事追诉地位的嫌疑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公诉以及司法裁判的处理,依法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签发保证书,从而确保嫌疑人能够按照要求准时出庭受审,这是一项关键的刑事司法强制措施。
然而,一个人是否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与他日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处罚并不存在直接关联性,也就是说,决定个人是否可能面临刑事判罚的根本因素在于他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有新的案子怎么办理结案证明
若被执行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及到新的犯罪行为,情况无疑变得相当复杂。
首先,针对新案情,相关部门将单独立案进行深入调查。
而对于原案的处理结果,则需要根据原案的实际进展情况来判断。
如果原案已经经过了全面的侦查工作,并且证据确凿且充分,那么就可以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只有当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作出判决之后,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结案,此时便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文书作为结案证明。
然而,如果新案情与原案存在着某种关联性,那么这两起事例很可能会被合并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耐心等待整个事例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全部完成,然后依据最终的法律文书来获取结案证明。
总而言之,关于具体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都需要根据事例的性质以及司法机关的具体要求来加以确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旨在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并非刑罚。 被取保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变更信息需及时报告,且需按时出庭。 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羁押期间可折抵刑期。 总之,取保候审与刑期计算是分开的,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