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广东省是多少
在我国广东省境内,涉及侵占罪的案件中,其涉案金额的标准通常设定为人民币10,000元或以上。
所谓侵占罪,是指行为人意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据为己有的方式,将原本由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被遗忘的物品或是被掩埋的物品,非法地转变为自己所有,且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并且行为人拒绝归还给原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我国广东省境内,涉及侵占罪的案件中,其涉案金额的标准通常设定为人民币10,000元或以上。 所谓侵占罪,是指行为人意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据为己有的方式,将原本由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被遗忘的物品或是被掩埋的物品,非法地转变为自己所有,且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并且行为人拒绝归还给原主。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如何定的
侵占罪的立案认定标准需要遵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
首先,应明确遭他人非法占据之财物是否属于遗忘物、代为保管物或是埋藏物等特定类别;
其次,需深入研究归他人所有的财物价值是否已经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定标准;
最后,判断该财物的实际占有者是否清楚知晓财物的归属权,在经由他人合理催告后仍然拒绝返还并且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行为,若满足了上述的全部条件,便可将此行为视为涉嫌侵占罪行,依法应当对实际占有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量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则会被判处在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立案后多长时间
侵占罪作为一种自诉性质的刑事事件,当人民法院接手处理此类事件之后,通常会在十五天之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然而,在立案程序结束后,对于事件的审判时限规定如下:如果是以普通程序来进行审理的事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并须在六个月内完成最终判决。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而若需再行延期的,则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批。至于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事件,其审判时限应为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值得注意的是,事件的实际审理时间可能会因为事件的复杂性、证据状况等多种因素而有所差异。
在我国广东省境内,涉及侵占罪的案件中,其涉案金额的标准通常设定为人民币10,000元或以上。 所谓侵占罪,是指行为人意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据为己有的方式,将原本由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被遗忘的物品或是被掩埋的物品,非法地转变为自己所有,且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并且行为人拒绝归还给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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