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期间能释放吗
你可?在被刑事拘留的这段时间里,可是有机会被放出来的。
刑事拘留就是警察叔叔和检察院的人通过调查发现有人做了坏事或者涉嫌其他案件,然后把这个人关起来的一种临时性的警戒措施而已。
但是如果调查下来发现这人根本就没错儿,或者说他的罪行很小,影响很轻的话,警察叔叔们也会把他放掉哒,并且还会给他发个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你可?在被刑事拘留的这段时间里,可是有机会被放出来的。 刑事拘留就是警察叔叔和检察院的人通过调查发现有人做了坏事或者涉嫌其他案件,然后把这个人关起来的一种临时性的警戒措施而已。 但是如果调查下来发现这人根本就没错儿,或者说他的罪行很小,影响很轻的话,警察叔叔们也会把他放掉哒,并且还会给他发个释放证明书。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刑事拘留措施通常针对那些行为正在实施过程中或行为构成犯罪疑问的人士,被称为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拘留作为紧急应对之策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首先,关键在于对其行为处于预备状态或犯罪已经实施但仍未被发现的现行犯;
再次,是在其居住地或活动场所内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此外,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若有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之中,也可视为拘留的合理理由;
最后,如果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可能性,亦可作为拘留的依据。
同时,对于那些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尚未明确的人员,同样可以进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会见律师流程是怎样的
在刑事拘留事件的处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属设法与律师进行会面这一环节的操作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受援者或者家属需要选择并指定一位适宜的律师作为代表,并与其签署正式的委托协议。之后,律师接到委托之后,应该及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会见文件,其中包括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会见介绍信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等。接下来,律师需要将这些已经准备妥当的会见材料提交给看守所,同时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将会对律师的身份以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经过审查确认无误后,看守所将会安排适当的时间让律师与当事人进行会面。在整个会见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向当事人传递任何违禁物品或者涉及敏感信息的内容。最后,会见结束后,律师应当根据自己从会见中所获取的信息,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及相应的辩护策略。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看守所在具体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实际执行可能略有差别。
你可?在被刑事拘留的这段时间里,可是有机会被放出来的。 刑事拘留就是警察叔叔和检察院的人通过调查发现有人做了坏事或者涉嫌其他案件,然后把这个人关起来的一种临时性的警戒措施而已。 但是如果调查下来发现这人根本就没错儿,或者说他的罪行很小,影响很轻的话,警察叔叔们也会把他放掉哒,并且还会给他发个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