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开庭后算刑期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并不算入刑期之内。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本质上乃是刑事诉讼法中所设立的一项司法强制性程序,而并非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适用拘留、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具体刑罚的罪犯,假若在依法定罪之后,需要援引羁押制度时,提前被关押的时间将会依比例转换为刑期——即每关押一天相当于实足的一天刑期。
然而,不属于羁押性的取保候审措施不可用于折抵刑期计算。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文规定:管制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羁押的情形,则应将其视为一天折抵两天的刑期。
此外,第四十四条还规定了拘役的刑期计算方法,同样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羁押的情况,也应将其视为一天折抵一天的刑期。
最后,第四十七条对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样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羁押的情况,也应将其视为一天折抵一天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取保候审非刑罚执行,不折抵刑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执行前的羁押,一天折抵一天刑期(管制除外,一天折两天)。取保候审时间不计算在内,不计入刑期。判决执行之日为刑期起点,此前羁押按上述规则折抵。
二、取保候审了还判刑吗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环节当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仅仅意味着案件处理尚未告一段落,且被告人并未被剥夺自由。
但这并不等同于案件已经进行了终结,或者被告人将免予受到刑罚制裁。
若经最后调查证实确有犯罪事实存在的话,毫无疑问,被告人必将面临相应的刑罚惩处。
然而,量刑的轻重程度会因具体案情而异,但是通常情况下,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其所涉罪行的严重程度相对较低,因此量刑往往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并且存在判处缓期执行的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几个月退还一次吗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并非严格遵循固定周期执行。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内,若被取保候审人员未有任何违法行为发生,当取保候审期圆满结束之际,仅需凭借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便可前往银行领取应退回的保证金。在通常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一旦下达,执行机关必须立即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员以及保证人,并在三日内通知银行将所有保证金全额退还至犯罪嫌疑人手中。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保证金实际返还的具体时间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本身的复杂性、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等等。如果超过了合理期限仍然未能收到返还的保证金,您有权向相关部门咨询并提出申诉。
取保候审非刑罚执行,不折抵刑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执行前的羁押,一天折抵一天刑期(管制除外,一天折两天)。取保候审时间不计算在内,不计入刑期。判决执行之日为刑期起点,此前羁押按上述规则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