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9-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打官司的时候,作为担保人的我们需要准备一些关键证据。第一个是借款合约,这个能证明借贷行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二个是担保合同,它能让我们明白自己的担保责任和权益。第三个是代偿支付凭证,这可以证明我们履行了责任。第四个是催款通知和通信记录,这些能支持我们的催收行为。最后,别忘了借款人的身份证,这能确认借款人的主体资格。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一、担保人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在担保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时,往往需事先准备以下几类关键性证据资料:

首先,应提交借款合约,此举在于进一步确认借款行为及其影响范围之确实存在,同时也展示出双方的特定权利与义务。

其次,需向法庭提供担保合同文件,明确担保人为借款提供保障的具体责任及相应权益的界限。

再者,为证明担保人已切实履行其担保责任,需提供诸如代偿借款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此外,若曾向借款人发出过催款通知或进行过相关沟通交流,则相关的通知、函件或通信记录亦可作为有力的证据。

最后,为确保被告的主体资格得到明确认定,还需提供借款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在担保人诉讼借款人时,需准备关键证据:借款合约确认借贷行为及双方权利义务,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和权益,代偿支付凭证证实履行责任,催款通知和通信记录支持催收行为,以及借款人身份证确认主体资格。

二、担保人起诉借款人期限是多长时间

债务人面临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试图从其他债务人手中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时,此种情况下的法律追诉时效为三年(自债务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始),这也被称为诉讼时效期。

具体说来,诉讼时效是一个能够引发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微妙变化的法律事实,又被称作消灭时效,它通过规定债权人在特定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当到达一定阶段后,将失去提出要求利益的诉讼资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担保人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在担保人决定提起诉讼后,裁决结果将受到多个因素影响。首先必须确定担保的具体类型,即区分一般担保责任与连带责任担保两类情况。对于一般担保而言,除非在主合同争议未得到司法或仲裁机构审理,以及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依法强制执行之后,仍然无法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才有权利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在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既可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亦可向担保人主张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在法院作出裁决时,将会审慎评估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主债务的履行状况、担保期限是否已经届满等重要因素。若担保行为合法有效并且在担保期限之内,担保人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然而,若出现担保无效的情况,或者担保期限已经超过,那么担保人便可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最终的裁决结果还须基于所有的事例证据及事实情况予以综合判断。

在担保人诉讼借款人时,需准备关键证据:借款合约确认借贷行为及双方权利义务,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和权益,代偿支付凭证证实履行责任,催款通知和通信记录支持催收行为,以及借款人身份证确认主体资格。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5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担保人还款后如何起诉借款人证据材料
当担保人替借款人还了款后,要去起诉借款人,得准备关键证据,包括:能证明你付了款的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或收据;担保合同或协议,这能明确担保关系和责任;借款人没还借款的证据,比如逾期通知或催款记录;还有所有和借款纠纷有关的通信记录或证人证言。这些证据能有力支持担保人的诉求,让诉讼顺利进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起诉离婚的材料,证据,证据,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当时任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信。涉及到财产分割,你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 二、离婚诉讼要交什么证据 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是哪些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不合法的证据材料
1、作证主体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不符合法律对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是非法证据。
2、取证程序不合法。以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行政诉讼中,被告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3、表现形式不合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及《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作出了证据的7种表现形式,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这是从形式上保障证据事实内容的客观性而作出的规定,如不符合以上7种形式,即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4、证据要件不合法。法律要求应当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法定手续才能成立的书证,还必须符合特定形式。例如,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书证,必须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取得的结婚证。
二、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证据是指用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而凡是未经查证的各种证据形式都称为证据材料。
(二)证据材料只是为了证明目的而提到的各种材料,证据材料要成为诉讼证据,需要经过质证和法庭的审核、认定,只有符合证据条件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证据加以使用。“证据”在未经查证属实之前,仅仅是证据材料。
(三)证据材料在诉讼中出现的时间较早,在与答辩时或在法庭审理初期,当事人便向法庭提出各种证据材料,而证据形成于诉讼中较后的阶段,到法庭调查终结或法庭评议阶段,才能确定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虽然证据和证明材料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我国三大诉讼法在使用证据这一概念时均未对它们作出区分,因而在证据这一概念下包含了证据和证据材料两种情形,理论和实践中已习惯于不加区分地使用证据一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钱担保人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6803条明文规定,机关法人在未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之贷款进行转贷的特殊情形外,禁止担任任何形式的保证人。同样地,以公益事业为宗旨的非营利性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亦不得担任保证人。因此,在对借款担保人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深入剖析时,我们需着重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担保人的法人资格问题至关重要。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是什么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区别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一、不合法的证据材料
1、作证主体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不符合法律对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是非法证据。
2、取证程序不合法。以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行政诉讼中,被告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3、表现形式不合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及《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作出了证据的7种表现形式,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这是从形式上保障证据事实内容的客观性而作出的规定,如不符合以上7种形式,即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4、证据要件不合法。法律要求应当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法定手续才能成立的书证,还必须符合特定形式。例如,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书证,必须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取得的结婚证。
二、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证据是指用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而凡是未经查证的各种证据形式都称为证据材料。
(二)证据材料只是为了证明目的而提到的各种材料,证据材料要成为诉讼证据,需要经过质证和法庭的审核、认定,只有符合证据条件的证据材料才能作为证据加以使用。“证据”在未经查证属实之前,仅仅是证据材料。
(三)证据材料在诉讼中出现的时间较早,在与答辩时或在法庭审理初期,当事人便向法庭提出各种证据材料,而证据形成于诉讼中较后的阶段,到法庭调查终结或法庭评议阶段,才能确定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虽然证据和证明材料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我国三大诉讼法在使用证据这一概念时均未对它们作出区分,因而在证据这一概念下包含了证据和证据材料两种情形,理论和实践中已习惯于不加区分地使用证据一词。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2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P2P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P2P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在网贷借款纠纷中,一定要收集、固定好相关证据材料。网贷借款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
1、《借款协议》
主要是证明被告借款人与出借人形成借款关系,逾期还款的罚息的计算方式、债权转让的条件等内容。
2、放款记录
证明原告通过指定账户向被告借款人划付人民币。
3、短信及电话催收记录
证明原告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催告被告还款。
4、第三方支付公司盖章的放款凭证
证明原告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借款交付给被告借款人。
5、代付服务协议和委托书
证明原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相关代付事宜。
6、债权转让通知
证明出借人将债权转让给原告,发送债权转让通知给借款人。
7、居间方后台记录
证明被告借款人未偿付的剩余本金数额及还款情况。
8、其他合同或者记录
证明其他相关事项。
我有一个亲戚现在已经申请了破产了,但是被法院以材料不足驳回,破产申请证据目录材料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破产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
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
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提交申请书和身份、营业资格证明之外,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破产的法律流程
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行为,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已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4、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立法模式引进的新制度,重整的开始既可以是在破产申请之后,也可以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5、和解,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人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申请之后,或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开始。
6、破产宣告。债务人即可能因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由于支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也可能因为重整程序终止或者和解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7、破产清算,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8、破产终结。破产终结即可能由于破产清算完毕而导致,也可能由于重整的结束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而导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起诉担保人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在申诉阶段,担保人需要提供关键证据材料,例如担保协议、能够证明被担保人履约能力的证明、担保资产的证明等等。这些材料一定要详尽、真实,以此来支持担保的主张。此外,根据申诉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材料
在起诉借款人之前,担保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要准备清晰明确的诉讼申请,说明诉求。其次,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担保合约及佐证、借款合同及义务条款、还款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还要附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确保诉讼主体明确,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证据材料的交换与核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和请求负有举证责任。仲裁庭应查明当事人对其请求和主张有无证据支持,如当事人未提供仲裁庭需要核实的证据材料,仲裁庭可告知限期提供。但仲裁庭或仲裁员应避免提示当事人提供某些对其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当事人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支持其请求和主张的,仲裁庭对其请求和主张不予支持或采纳。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主动收集所需证据。仲裁庭收集证据需当事人提供线索的,应告知当事人提供线索;收集证据需支出费用且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应告知当事人预交有关的支出费用。
1.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会仲裁规则等在案件审理中应当依据的规范外,其他用于证明、支持当事人的请求、主张、理由、意见的材料应属于证据的范畴。及各地政府部门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判决和裁定、本会或其他仲裁机构的裁决、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等属于证据而需根据证据规则举证、质证。虽属于事实范畴、但在一定范围有重大影响而众所周知且也应为仲裁庭成员和当事人知悉的事件、事项(如某地某次的重大自然灾害、
9.11事件、韩日世界杯赛),则毋需当事人举证或仲裁庭收集证据证明之。
2. 当事人一方提交的每一份证据材料,仲裁庭都应交对方核实。开庭前和开庭中提交的证据,应当庭核实。当庭提交的证据如数量大或提交方的对方到庭人员无法当庭核实的,应告知庭后核实。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要求(并经仲裁庭认可)提交的、或仲裁庭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证据,如在开庭前和当庭未能提交,应告知开庭后提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应交对方各个当事人外,还应交提交该证据者所在方的其他各个当事人。
3. 在必要时,仲裁庭对开庭后需提交的证据可指定提交的期限;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相应的证据。对当庭和开庭后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指定核实期限或另外开庭质证,在期限内应核实的一方未提出异议或其他质询意见的,可视为无异议。当事人虽有异议但未能就其异议提供佐证或依据的,仲裁庭可视为异议不成立。
4. 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对有关问题、事项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仲裁庭应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鉴定、评估、审计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开庭中可口头告知并记录在案);仲裁庭自己决定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也应以上述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的机构原则上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当事人不能约定一致的,由仲裁庭指定。进行鉴定、评估、审计支出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并由双方约定承担方式和比例;当事人不能就此达成一致的,由仲裁庭决定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比例。仲裁庭也可先决定费用的预交方式和比例,而后在裁决中根据鉴定、评估、审计结论或裁决结果以及举证原则最终确定上述费用的承担方式和比例。在必要时,仲裁庭应给当事人各方对鉴定、评估、审计结论提出异议和质询的时间和机会。
5. 核实证据时应提交原件、原物。当事人一方仅提交的复印件、复制品的,如对方没有异议,仲裁庭可以确认;如对方有异议,仲裁庭应要求提供原件、原物;当事人一方不能提交原件、原物的而对方对复印件、复制品持有异议的,仲裁庭不能据之确认案件相关事实。
6. 证据交换应及时。证据材料应交给当事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其他有权接收者。接收者应对所接收证据签收。其签收方式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注明接收日期。如证据材料繁多,可在证据清单上签字;如证据材料零散或难以命名归类,也可在存档的证据材料上签字。
7. 如案件中证据材料数量大或提交或交换次数多,为慎重起见,仲裁庭成员可在结案前与各方当事人最后核实证据材料,确定所有证据材料均交给当事人各方。
8. 仲裁庭在裁决中采信的证据,尤其是据以裁决当事人一方承担义务或责任的证据,必须充分确凿且应保证经过各方核实。不够充分确凿或/和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材料不能在裁决中采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要启动借款人的法律诉讼,需要准备以下关键证据: 1.借款合同:这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文件。 2.转账记录:包括银行转账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记录,用于证明资金的交付。 3.催款记录:短信、微信、电话录音等可以反映追讨过程。 4.证人证言:可以支持借款事实。 这些证据对于成功启动法律诉讼非常重要。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工伤证据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工伤需要收集的证据小编有话要说:收集证据,是为了保证自身的权益得到保护,在受到了工伤必定少不了就是工伤认定需要收集证据,要是产生纠纷我们可能还需要收集工伤待遇纠纷证据以及我们该去那里认定。接下小编来为您一一揭晓: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4)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6)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8)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9)属于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一)医疗费要证明劳动者在因工伤治疗过程中花费了多少医药费,就要提供工伤职工病例、医院的诊断证明、处方、医药费收据、住院费收据的明细单据。需要注意的是,医药费收据一定要配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原始处方。工伤事故发生时,劳动者被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的,所选择的医院的标准应当是就近的正规医院。劳动者本来在指定医院就医,但由于指定医院的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入其他医院的,要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协商,争得对方的同意,合理的选择转入的医院。在这里,转院证明就是重要的书证。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误工费)主要表现形式是纳税收入证明、工资条。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者一方无需提供特殊的证据证明。
(四)护理费劳动者住院期间的护理,和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在住院期间的一般情况是不允许陪护的,只有lcu(特护)才能允许陪护。所以,只有特护的陪护费才能作为赔偿项目。对劳动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各地对护理费的标准规定不一,当事人可以参照当地具体规定,决定需要哪些证据。对于后一种情况的护理费,费用数额是按规定支付的,劳动者一般不用提供特别的证据。
(五)残疾赔偿金劳动者自己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鉴定费会由劳动者自己垫付,事后萦赔的时候要出具鉴定费的发票。鉴定后要求支付相应等级的伤残赔偿金的,要出具鉴定结论。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要证明这一项费用支出,就应当出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材料,以及购买这些辅助器具的正规发票。
(七)丧葬补助金劳动者因工伤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费的,应当提供火化费用的票据。比如化妆、寿衣、花圈的费用,丧葬补助金并不是实报实销的。丧葬补助金的上限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一次性伤亡补助金要得到死亡赔偿金,应当出具治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如果劳动者是事故发生时当场死亡的,要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如果是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医学下落不明的,要出具人民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如果没有向申请宣告死亡,由于生活困难一次性预支公亡补助金50%的,要出具当地民政部门的关于生活困难的证明。
(九)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规定要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要出具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要证明家庭成员以及扶养赡养关系,可以出具户籍卡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小编知你心:为您贴心整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