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提前几天通知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若决定解除该措施,负责实施的执行机构需提前向被实行取保候审的人员发出通知,关于通知书的发送时间点,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条对此进行规定。
然而,为了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常会提前数日将通知书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及办理程序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若被判定应处以有期徒刑等相应较重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时并不会引发较大社会风险的,可以实施取保候审;
(三)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孕期及哺乳期的妇女,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只要在取保候审过程中确保其行为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即可;
(四)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采用取保候审方式进行后续调查取证工作。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应向相关机构——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依据取保候审的审批决定进行相关操作;
最后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和执行取保候审事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一年后还没结案怎么办
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如在期满之后,事例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可能会出现诸如事例极为复杂、关键证据收集未能顺利完成等各种可能性。因此,您作为当事人享有权利去向负责办案的机构查询并了解事例的最新进展。通常来讲,办案机构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限截止之前做出是否解除对您的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性措施的具体决定。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申诉和控告。然而,请务必注意,取保候审期限的结束并不代表着事例必定会以终结的方式收场,仍然有可能会继续进行调查、审查起诉甚至是审判环节。我们强烈建议您与您的律师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关注事例的发展动态,积极配合办案机构的各项工作,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若需解除该措施,执行机构需提前通知被取保人。尽管具体提前通知的时间点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为保障被取保人知情及准备,执行机构一般会提前数日送达解除通知书,以确保程序透明与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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