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之后,该案件是否能够被撤案,以及撤案的适宜时机,均依赖于案件的具体现实状况与调查所取得的成果。普通说来,若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部门通过深入的侦查工作,发现了无犯罪事实存在、犯罪情节显著微弱以至于并不符合犯罪的法定要件或者犯罪行为已超过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等特殊情况时,便可以考虑对该案件进行撤销处理。
然而,这其中并未有一个明确且固定的时间准则对此作出约束。
如若案件线索明晰,证据的确凿可靠,犯罪嫌疑人仍有可能面临被提起公诉的风险,直至最终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保候审开庭后可以回家吗
对于已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员,在案件开庭审理完成之后,他们并不具备立即回归家庭生活的资格。取保候审制度,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工具,旨在防止那些已经受到刑事起诉但尚未被正式拘留的涉案人员擅自逃脱司法调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为此,司法部门有权要求这些涉案人员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或者缴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同时会开具一份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从而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承受传唤并且配合相关工作。然而,在取保候审开庭完毕后,并不能简单地回家休息,必须等待最终裁决书完成发布且嫌疑人对此结果无异议时,整个刑事诉讼流程才算彻底告终。此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手续将予以撤销。接着,我们将进入到刑事处罚阶段进行后续处理。如果裁决书写明犯罪嫌疑人员可以回到故乡继续服刑或者宣告无罪的话,那么他们才有可能重新获得自由,回归家庭。《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实施取保候审时,若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一般情况下不会另行传讯家属进行调查。检察院作出这一决定乃是基于对事例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也就是说,不起诉决定意味着该案在检察机关阶段的审理已告结束,无需再将其移交至法院进行最终裁决。然而,在正式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前,检察院有时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例的情况并获取更多证据,可能会传召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调查。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可能会直接与犯罪嫌疑人接触展开工作,而非直接通知家属。除非涉案家属在事例中有特殊的证人角色或者与其存在直接关联,否则检察院一般不会主动传唤家属参与调查。
取保候审后撤案视案情及调查结果而定。若无犯罪事实、情节极轻不符罪要件或超诉讼时效,公安可考量撤案。无固定撤案时限,线索明、证据确凿则嫌犯仍可能被诉,最终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