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到检察院几天

最新修订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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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案件一般在10天内转交给检察院。如果案件情况特殊,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拘留时间可以延长至14天;如果是重大嫌疑人,拘留时间最长可达37天。侦查工作结束后,公安局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刑事拘留到检察院几天

一、刑事拘留到检察院几天

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拘留后,其案件通常会在10个工作日内转交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审理;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复杂犯罪行为时,拘留期限可能延长至14个工作日;对于此类案件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的上限则可高达37个工作日。待相关案件的侦查工作完成并获批准之后,公安局便会将该案件转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到判刑一般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从当事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至最终获得判决结果的整个过程,平均而言约需时七个月左右。

具体来说,拘留在14至37天之间,逮捕之后则会被关押二个月到四个月不等,可能在此期间进行多次补充侦查,每次补侦期间为一个月,而审判环节则包括了约两个月到三个月的时间,甚至可能出现需要延长期限的情况。

从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刑事案件的受理到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员进行相应的罚责判决,其所涉及的步骤依次如下:

1.立案

在这种情况下,侦查部门可能依据相关单位或个人之报案、控告、举报,乃至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各种原因,从而介入其中展开调查。

2.侦查。

随着公安机关的立案,便开始对该刑事案件进行正式的侦查工作。

3.审查起诉

当检察院接收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即意味着此案已转向审查起诉阶段

4.法院审判环节。

在此过程中,刑事拘留期限一般设定为十天左右,然而最长可达到严格的三十七日期限。

若公安机关认定必须逮捕拘留犯人的情况下,应于拘留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递交提请审批的申请。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的书面请求之后,应于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与否的决定。

此外,刑事拘留延长期限的条件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若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依法审查确有必要逮捕的,应于拘留结束后的三天以内,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的申请。

2.在特殊情况下,则需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批准,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可在原本三天的基础上再延长一到四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刑事拘留到逮捕多长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条文,公安机关对于已被拘留者,若判断其需进行逮捕,则应于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请求审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交申请和请求审批的期限可相应地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频繁作案、结伙作案且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和请求审批的期限可再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人民检察院将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以上所述的期限仅仅是一般情形下的规定,具体的事例情况可能会存在差异。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从刑事拘留到逮捕的时间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搜集状况等等。关于盗窃罪,我推测您可能想要了解更多信息。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因地域而异,通常而言,盗窃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的,便属于数额较大。然而,对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的行为,不论其涉案金额大小如何,皆应视为盗窃罪。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案件一般10日内转检察院。特殊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拘留可延至14日,重大嫌疑人可至37日。侦查完毕后,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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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察院决定拘留的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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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拘留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总的来说,一旦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亲属已经涉嫌犯罪,接下来需要走漫长的刑事案件程序。
二、公安机关拘留的程序
1、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2、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3、拘留的期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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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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