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罪怎么构成
贪污罪,系指国家公务人员在职务活动中,通过侵占、盗窃、诈骗等违法手段,以及其他非法律途径,非法获取公共财产的行为。贪污罪的构成需满足以下四个必要要素:
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和便利条件;
再次,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意图;
最后,行为人实际采取了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从而实现对公共财产的非法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对于贪污犯罪之惩治措施,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贪污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有其他相对显著情节者,将被判处三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处以适当罚金;
若贪污数额尤为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者,将面临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惩罚,亦可能被剥夺其自由资产和财产所有权。
贪污罪行的认定条件,主要涵盖了国家公职人员借助职务职权之便,不择手段地侵占、窃取公众财富等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三、贪污罪怎么判的
关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依据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来决定的。通常情况下,如果贪污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或存在其他较为复杂的情节,将被判处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面临罚金的处罚;若贪污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而对于那些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惩罚。此外,对于多次实施贪污行为且未经处理的罪犯,其累计贪污数额也将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在具体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充分考虑到罪犯是否有自首、立功等表现,以作出全面公正的判断。
贪污罪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占、盗窃、诈骗等手段或非法途径,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其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便利,主观上有非法占有意图,并实际采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