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造毒品罪判几年
生产制造毒品乃是一种性质极为恶劣的刑事罪行,其刑罚期间的长短必将取决于涉案人所制造毒品的数量、类别以及犯罪行为的具体环节及程度等等多种要素。举个例子说,若是某个罪犯涉嫌制造鸦片超过了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出了五十克抑或是其他形式的毒品数量巨大的话,他很有可能将面临到被处以长达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责任。
然而,若该罪犯所制造的毒品数量并不算多,且情节相对轻微的话,那么他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律制裁,并且还得缴纳相应的罚金;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罚金。在此我们必须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涉及毒品生产制造类犯罪方面的量刑问题,我们的司法机关将会在对各种相关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量之后,以确保最终做出的判决能够做到公正、准确无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制造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专家在此明确指出,“制造毒品”通常是指以毒品原植物为基础,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加工成各类毒品。
具体地说,这种行为可以被细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首先,利用非毒品来源之物作为原材料,经过提炼或者制作,最终变成了毒品,如使用罂粟果实进而生产出鸦片;
其次,毒品的精细化处理,也就是消除其中的杂质,以此提升纯净程度或者进一步提高毒品纯度,比如去除海洛因中可能存在的杂质;
再次,采用化学手段将一种毒品转化成另外一种毒品,例如运用化学方法把吗咔转化为海洛因;
此外,还包括用其它非化学方式改变毒品性质的做法,如将盐酸吗啡与蒸馏水混合,从而制成能用于注射的液体形态。
最后,非法地依照特定的方法针对某种特定情形而制备出来的毒品,同样属于制造毒品范畴。
对于制造毒品罪这一罪名,我们需要知道的关键点有几点,第一,该犯罪的主体宜为一般自然人,也就是说只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并且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那么任何自然人都是可以成为此罪的主体的;
第二,从主观角度来看,本罪必须具备故意心态,而且必须是直接故意状态,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清楚自己制毒的行为是在制作毒品,而过失并不满足构成此罪的条件;
第三,该罪所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关于毒品的严格管理政策以及人民的生命健康权益;
第四,从客观层面来说,制造毒品罪的本质是行为人实际实施的制造毒品的行为。
值得强调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涉及的毒品数量多少,均应当对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者追究刑事责任,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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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造毒品罪的处罚种类有哪些
非法生产、制造以及贩卖毒品均属于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行径,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刑法之规定,此类行为所应面临的惩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主刑的运用,其中包含了管制、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等多种形式。而在实际量刑过程中,其具体的裁量标准则会受到诸如毒品种类、数量以及相关情节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次,附加刑的实施,这其中又包括了罚金与没收财产两种方式。通常情况下,如果涉案人员的毒品产量巨大,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被判处长达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全部财产的责任;若产量较小,则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至于那些仅仅进行少量毒品制造的人,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同时也会被处以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他们将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要承担罚金的处罚。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针对毒品犯罪这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我国法律始终采取严惩不贷的态度。
制造毒品是重罪,刑罚依据毒品量、种类及犯罪情节等。如制造鸦片超千克、海洛因等超五十克,或大量其他毒品,或面临十五年有期至死刑,并没收财产。若量少情节轻,则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情节较重则三至七年有期,并处罚金。司法机关将综合考量,确保判决公正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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