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样板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体制属于一项严格遵循的法律程序。针对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需要提出相应的申请以寻求帮助与支持,那么这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就必须详细列出相关信息。
首先,它应该包括申请人个人的综合性基本信息,例如他们的姓名、性别、出生年份以及其目前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等。
其次,申请书还需要提供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例如他们的姓名以及涉嫌的具体罪行等等。
此外,申请书还需要明确地表达出申请人希望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意愿。
最后,申请书还需要详细阐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可以通过取保候审而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理由,例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对较低、拥有稳定的居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及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审的最长执行期限为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不得中止对案情的深入调查、罪行指控以及审理程序的进行。
如发现原应追责的情形已经消失或相应的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期限已经结束,应当立即解除相关的法律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决定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那些曾经受到此类约束的人以及涉及的各相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再度触犯法律法规,此类情况下,保证金往往无法得到退还。所谓取保候审保证金,实际上乃是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遵循并严格履行取保候审之相关规定而设立的一项担保措施。如若接受取保之人在保释期间重新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无疑是对取保候审之条件与义务的严重违背,这便意味着他们已丧失了获取保证金退还的资格。然而,关于保证金是否应当予以退还,以及退还的具体金额究竟为何,最终仍需由决定机关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倘若再次违法犯罪的情节相对轻微,且存在某些特殊情况,亦有可能考虑酌情退还部分保证金。然而,总的来说,在这类情形中,保证金多数情况下将无法得到退还。
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需严格申请。申请书应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被申请人姓名、涉嫌罪名。明确申请意愿,并阐述被申请人取保候审无害社会理由,如罪行较轻、居所稳定、收入可靠、能守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