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取保候审阶段立功的次数,在法律法规中并无具体的限制规定。只要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被告的相关行为满足立功的法定构成条件,皆可视为有效的立功行为。所谓立功,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积极揭露他人的犯罪事实,且经核实无误;
另外,他们还可能向公检法部门提供极其关键的涉案信息或线索,以助破获其他未结案件等。立功制度旨在激励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调查工作,从而有助于实现刑事法律的宗旨与价值追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取保候审的执行条件有什么
为使犯罪嫌疑人家属能够顺利执行取保候审程序,需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包括但不仅限于(一)对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二)若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产生的;
(三)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或者是孕妇以及哺乳期内的母亲这些特定群体,采取取保候审也可不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
(四)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属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亦需采取取保候审的举措。《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办案期限怎么算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期限自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期之际,公安机关应提前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更改强制措施的决定。在审查起诉环节,当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取保候审的期限自人民检察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那一日起开始计算。在审判阶段,若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则取保候审的期限也将自人民法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那一日起算。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相关执法机构尚未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更改强制措施的决定,则被取保候审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请求。
取保候审期间立功次数无具体限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有效。立功包括揭露他人犯罪、提供关键信息助破案等。此制度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及被告配合调查,促进刑事法律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