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的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内所获取到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知识产权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与此相对应的,婚前财产则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如一方婚前全款购置的房地产便是典型的例子。
此外,个人财产还包含了因身体遭受损伤所获取的医疗费用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等。
值得强调的是,在婚姻关系中的合理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对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如何界定夫妻共同生产经营
所谓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便是指夫妇二人基于彼此的共同意愿,向外界债权人借贷,并将所取得资金投入到与其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中。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清楚明白地认识到,强调的是这个“共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夫妇双方共同决策、参与以及处理生产经营事务之中,同时亦广泛涵盖了由丈夫或者妻子任何一方独自决定,而另一方予以授权,并使厂营获益成为家庭生活收入的主要来源等多种情况。
法院在界定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主要会从以下五大层面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存在举债行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发生的事实状况;
其次,深入审查举债行为能否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的体现;
再次,对委托运营的企业的性质、成立日期、企业财务是否独立于家庭财产等方面展开细致调查;
此外,考虑夫妻双方在经营活动中的地位及作用;
最后,评估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收益是否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通常遵循如下几个基本原则:首先,根据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负担的债务,例如双方共同签署协议或是某一方在事后来临承认等情况,这种类型的债务应该被视为共同债务。其次,如果在婚姻关系的持续期内,夫妻中的一方以自我名义承担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那么这就被归类于共同债务范畴。再次,当债务规模超越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时,原则上来讲它并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范畴,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在做出判断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债务的金额、用途、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进行判定。如果您正面临着具体的纠纷问题,还需要结合更为详尽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婚姻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经营及知识产权收益均属夫妻共有。婚前财产如婚前购置房产归个人。个人财产还包括伤害赔偿、残疾补助等。合理区分共同与个人财产,对维护夫妻权益至关重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