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由单方面提起的审判所需要的具体耗时并无一定之规可循。一般而言,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则有望在三个月之内完成整个审判流程;而若选择使用普通程序,则通常情况下会在六个月以内完成审判工作。
然而,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经过申请获准延期的案件,其判决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此外,判决时间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涉及证据搜集的难易程度以及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激烈程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1.拟定民事起诉状;2.蒐集并整理诉讼所需之全部证据;3.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司法管辖权之法院提交书面诉讼状、主要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书以及部分相关证据。(二)接受法院决定是否进入诉讼程序:1.取得立案许可:当法院接到离婚诉讼申请之后,经过审查,若发现材料齐全且符合立案标准,则需于七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同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之内将诉讼状副本分发给被被告人;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被告人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十五天期限内应当提出答辩状;3.庭审前期准备工作:审判人员将对相关诉讼材料进行反复审阅与研究,同时针对实质性问题展开必要的取证活动;4.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如存在不适格的起诉方或被诉方,法院有权对此依法做出调整,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当事人参与诉讼;5.采取保全措施: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有权依法做出相应的诉讼保全或者预支给付的决定。(三)法庭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院在正式受理离婚诉讼后,首先应该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两种结果:1.通过调解实现和解;2.在调解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四)调解无效且进入法庭审理环节:1.制定开庭日期,并且通知当事人;2.让所有当事人到位参与诉讼;3.法庭开庭审理整个过程。(五)依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至此,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告一段落。若某一方当事人对法院审理后的判决表示不满,可以向上一层法院提出上诉,从而启动二审诉讼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当事人仅单方面提出离婚诉求,则通常需要前往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其具体流程如下所述:首先,当事人必须着手准备书面的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其次,将已准备好的起诉书及证据资料提交至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查受理之后,将会为当事人安排开庭日期与时间;在正式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按照规定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最后,法院会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关于费用方面,主要包括诉讼费用以及律师代理费用两部分。其中,诉讼费用的具体数额将根据财产分割的具体金额来确定,而律师代理费用则可能因为地区差异、律师个人声誉等多种因素产生不同程度的浮动。值得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和情感问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提起诉讼之前,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获得更为详尽且精准的指导。
离婚诉讼耗时因审理程序及案情复杂度而异。简易程序通常三个月内可结案,普通程序约需六个月。复杂案件或获准延期者,时间更长。判决时间还受证据搜集难易、当事人争议程度等多因素影响,无固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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