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追诉期是多久内
一般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并不涉及追诉期的概念。
然而若是其中一方发现对方在签署这份协议时存在欺骗或胁迫等人为因素,便有权利在离婚事项结束后的一年之内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修改或者撤销。而对于那些在协议离婚之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了后悔之情,希望能够改变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来说,他们应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及时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书准备几份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际,离婚协议书拟定之时须预留出三份原件。其中男女双方每人各自持有一份,而民政部门亦需留存一份作为备案记录。
若夫妻二人共同选择自愿离婚,则必须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且需由本人亲临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在此前提下,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两位当事人自愿离婚之意愿,及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以及债务清偿事宜达成共识之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截止日期起的三十天内,如有任意一方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期限过后的三十日之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出离婚证书发放申请;倘若双方未能按期提出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销先前的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抚养费给多少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问题,通常我们会全方位地考量多种要素以确保公正和合理性。在制定这一数值时,我们主要关注三个重点:首先是子女的真实需求;其次是参考父母双方的财务状况;最后则是参考当地的真实生活水准。如若父母拥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抚养费便可以按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的某个比例来进行计算。对于承当抚养两个或更多子女费用的家庭,他们的抚养费比例则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个比例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来说,抚养费的金额就需要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进行确定。此外,我们还会考虑到子女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可能产生的特殊支出。当然,如果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且在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他们也可以自由决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然而,这种约定必须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离婚协议通常不涵盖追诉期,但若发现签署时存在欺诈、胁迫,可在离婚后一年内申请法院修改或撤销财产分割。同样,对财产分割后悔者,也需在一年内提起诉讼,以变更或撤销原协议。此规定确保双方权益,在合理时限内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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