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不是代表罪不大
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手段并未绝对地表明涉案当事人所犯之罪相对较轻。实际上,取保候审属于一类刑事强制措施,其是否被采用,并非完全由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决定。一般来说,以下类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刑期的;预计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实行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的;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一种相对宽松的强制措施,我们不能简单地根据这一措施来判断他们所犯之罪的严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还可以取保吗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制度: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预计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处于孕期或者已经分娩并且在哺乳阶段的女性,实施取保候审也不至于会造成社会风险;
(四)因为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具体取保候审的法律执行工作,应由公安机关进行负责。《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家属到场吗现在怎么办
在涉及到取保候审事务的处理上,家属是否需要在场这一问题需依客观情势而定。通常来讲,家属在申请过程中可陪同前往,然这并不构成他们必须出席的必要条件,建议向司法部门提请书面请求。取保候审程序的启动,须经由犯罪嫌疑人、被告方及其法定代理人士、近亲或辩护律师提交书面申请予以启动。在此之后,司法部门将展开全面详尽的审核评估,充分整合事例特质、情节发展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的考量因素。对于任何面临取保候审相关事务困扰的读者,我们强烈推荐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在其中能助您寻找到有力的证据支持并撰写恰当的申请材料,从而提升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概率。与此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如实地陈述相关事实情况,同样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取保候审非罪轻标志,为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刑期;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害;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且取保无危害;羁押期满未结案需取保。总之,取保候审为特定条件下宽松措施,非罪轻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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