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往往表明相关诉讼已正式启动并立案调查。所谓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主要针对现行违法者或者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涉案人员。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充分的犯罪线索以及确凿证据,同时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刑事拘留以确保案件顺利开展侦查工作之时,便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这也就标志着案件已经正式步入刑事侦查阶段,即立案程序已然启动。然而在个别情形下,可能会出现先行采取拘留措施,而后待完善立案申请手续的情况,但此类状况相当罕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被刑事拘留三天判刑的可能性大吗
关于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是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判决,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情节。
通常来讲,公安部门对罪行正在发展或违法程度严重的嫌疑人或罪犯,若有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有权依法进行拘留:
1、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正在筹划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动结束后立刻被察觉的;
2、遭遇受害者或目击者当众指控其涉及犯罪的;
3、在个人生活环境中或者住所内被搜寻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人试图自杀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者藏身于逃亡途中的;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6、未声称真实姓名以及住址,身份情况难以确定的;
7、具有逃窜犯罪、多次犯罪及成群结队犯罪等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后物品归还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只要是与事例无关的物品都应当尽快地予以返还;然而,对于那些与事例密切相关的物品,它们将极有可能被当做是重要证据扣留下来,等待事例处理结束之后再做是否归还的决策。诸如,犯罪工具等物品,毫无疑问是无法归还给当事人的。至于那些属于个人所有并且与事例没有任何牵连的财产,例如身份证件、手机以及钱包等,虽常在案情查实清楚之后得以归还,却也必须经历严谨的审查及登记手续。倘若您觉得自己的某些物品被误判为与事例有关从而被扣押,或者已经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获得退还,那么请您拥有合法权益,您完全可以向负责调查此案的机构去提起申诉或是申请。
大多数情况下,被依法刑事拘留表明诉讼已启动并立案调查。刑事拘留是公安或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的强制措施,针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当公安掌握充分犯罪线索和证据,认为需拘留以确保侦查时,会做出决定,标志案件进入刑事侦查阶段。个别情况下,可能先拘留后完善立案手续,但较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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