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犯罪的情况下,若公安机关已经决定不予立案,当事人依然有权向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述。检察院会通过法律程序,向公安机关询问并要求其提供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所在。若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给出的不立案理由并不充分且缺乏说服力,那么他们将会发出通知,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考虑是否应该立案。在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按照检察院的指示进行立案调查。此外,如果当事人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满足了相关的法定条件,同样是可行的途径之一。比如,当存在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并且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未能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应有的追究时,当事人便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交通肇事罪概述和具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基于对我国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严重违反,导致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他人身体严重受损乃至生命灭亡,或者造成大规模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严重损失的犯罪行为。
对于这一罪名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侵害的客体应当是我国刑法严格保护的我国交通运输领域内的重大安全形势;
其次,在客观方面,该罪行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对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严重违反;
再者,在犯罪主体方面,必须是达到法定年龄16周岁,同时具备刑法上认定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才能够被认为是该罪名的适用主体;
最后,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无论是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都应该得到法院的公正判决和裁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可以要求赔偿吗
遭受交通肇事罪侵害的受害者及其亲属有权向加害者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在涉及交通肇事构成刑事犯罪的事件中,受害人作为诉讼中的另一方当事人,有资格提出伴随刑事诉讼进行的民事赔偿请求,藉此追偿因加害者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各类经济损失,例如诸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误工工资、伤残赔偿金等方面的金额。然而,对于赔偿的范围及标准这两大问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具体事件的特殊性来予以明确界定。例如,针对医疗费用部分,通常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核算依据;而误工工资则需参照受害人的收入情况与实际误工天数进行综合计算。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大部分情况下并不支持对精神损害部分的赔偿主张。如若在刑事诉讼阶段尚未得到完全清偿的经济损失部分,受害人仍可根据自身权益状况寻求额外的民事诉讼途径进行诉求维权。
在交通肇事犯罪中,若公安机关不立案,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述。检察院会审查公安不立案的理由,若不充分,将通知公安重新考虑立案。当事人也可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例如,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严重侵犯了自身权益,且公安或检察院未追究,当事人可据此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