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抚养费拿到多大
在常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费用需支付至其年满18周岁。
然而,若子女年满16周岁且不足18周岁,倘若他们依靠自身的劳动所得来构成主要的生活来源,并且能够保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便可以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
至于已经跨入成年阶段(即年满18周岁)的子女,如果正就读于高中及以下的学历教育阶段,或者因为丧失或尚未完全恢复劳动能力以及其他非个人原因而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然需要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怎样变更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我们提供以下两种途径供您选择:
首先,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对子女抚养关系进行适当的调整。
其次,当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益:
(1)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遭受严重疾病或因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不尽抚养义务或涉及到虐待子女等不良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者;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若明确表现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如有其他充分的合法原因导致抚养权变更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带走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抚养权的裁定主要依据如下诸多要素作出:即孩子的实际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等等。一般而言,对于未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往往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抚养;而对于年满两周岁及以上的子女,法院则会全面衡量各种相关因素,以确保子女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为首要原则来做出最终的判决;至于已满十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会充分尊重并考虑到他们的个人意愿。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情况可能会因人而异,因此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若您正面临抚养权方面的争议或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常规下,子女抚养费付至18岁。但16至18岁子女若自食其力达当地生活标准,父母可停付。成年子女若在高中及以下就读,或因病残等非个人原因无法自理,父母仍须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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