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按照本人工资还是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 | 2024-10-01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在工伤赔偿中,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是根据个人薪资计算的;而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依据当地从业人员平均收入来确定的。这些标准会因地域和伤情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工伤赔偿是按照本人工资还是平均工资

一、工伤赔偿是按照本人工资还是平均工资

在工伤赔偿的过程中,部分项目将根据个人薪资水平进行计算,然而另有部分项目则需参照当地全体从业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测算。例如,一次性的伤残补偿金往往是以个人薪资为依据来确定的;

然而,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则通常需要参考当地全体从业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与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受伤情况的不同而产生相应的变化。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赔偿是由谁赔偿的

如雇主依照法律法规全额交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则工伤赔付项目应由雇主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负担;

倘若雇主未能全额交纳工伤保险费用,所有的工伤赔付项目将由雇主自行承担。

若雇主未能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会预先支预付相关款项,并随后向雇主进行追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三、工伤赔偿是按实际工资全额算吗

在工伤赔偿中,计算基准并非仅仅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资进行全面计算。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中所涉及到的"本人工资"这一概念,特指工伤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上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内,其平均每月缴纳的工资数额。若该人的本人工资超过了统筹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应按照统筹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计算;反之,若其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应按照统筹地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除此之外,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繁多,且每种项目的计算方法与标准亦存在差异。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均有各自明确的规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遭受工伤之后,尽快寻求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以便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工伤赔偿中,部分赔偿按个人薪资计算,如一次性伤残补偿金;而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则依据当地从业人员平均收入。这些标准因地域和伤情差异而异,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会有所不同。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赔偿是按照本人工资还是平均工资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5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代通知补偿金按照月平均工资计算吗?
代通知补偿金不是按照月平均工资计算,应当是按照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水平来进行计算的。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水平是支付标准,一般情况下不仅仅是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有津贴奖金等等。
10w+浏览
工伤4级,工伤未按本人实际工资激费,现在工伤科按照激费标准赔偿,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以后的激费是按照本人受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激费,还是按照公司平均工资激费?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所在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在计算工伤待遇时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也应该是一致的。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情况,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59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上海的生病期,平均平均工资是按照生病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算还是按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所在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在计算工伤待遇时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也应该是一致的。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情况,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6级人员待遇工资是按照平均工资计算的吗
6级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在正常情况下都是按照员工工伤事故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如果员工参加工作还不满一个月,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只能按照合同上写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是按照平均工资去计算的吗?
是的。平均的月工资其中包含了年终奖、各项福利待遇、奖金等内容。如果员工被辞退了的需要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向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支付的,视为构成了违约的行为。
10w+浏览
劳动纠纷
10级工伤按照当年度7个月平均工资!还是按照受伤前(2019.5.19受伤)的7个月平均工资!还是按照去年度的7个月平均工资?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所在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在计算工伤待遇时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也应该是一致的。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情况,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工伤赔偿不是按平均工资计算,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到底是按平均工资算还是按什么算
[律师回复] 工伤中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吗是的,如果是在首次工伤赔偿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工伤时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金额。如果是在辞职后要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就是按辞职时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工伤赔偿中的上年度,是指补偿项目所依据的事件的上年度。一,因工死亡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是指工亡职工死亡的上前一年度。
二、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与就业补助金,适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一年度。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适用的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指鉴定结论作出日前一年度。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适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是指护理时的前一年度。关于“统筹地区”问题。首先要看一下新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该问题的不同规定,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所以就现阶段来说,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全市统筹,那么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就是所谓的“统筹地区”,当然还有一些地区基于各方面原因,还没有实行市级统筹,而是按照县区独立统筹的方式办理工伤保险的征缴及待遇发放事宜,那么这里所说的县、县级市及市辖区就是所谓的“统筹地区”。以合肥市为例,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地税局于2006年12月25日颁布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合劳社秘2006279号,从2007年1月1日起把合肥市整个行政区域作为了“统筹地区”。另外我们也可以看出依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已成定势,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关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问题。有这样一个例子,工伤事故发生在2009年,关于伤残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结论在2010年,2011年4月在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工伤赔付时发生争议,在适用哪个年度的标准进行赔付时双方产生了争议。用人单位的理由是既然这两个赔偿项目是和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基础数据“本人工资”列在同一法律条款,而《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将“本人工资”定义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那么这里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应该是工伤发生时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劳动者认为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自己一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现在要劳动关系消灭了,那就要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权利义务进行一并处理,应该按照现在的也就是消灭劳动关系时的上年度的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笔者认为虽然劳动者要求按照劳动关系消灭时上年度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其没有清楚地说明提出该主张的法律理由。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59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本人工资算的还是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平均收入算得
[律师回复] 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不是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收入计算的。如果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是按照本人工资来计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辞退工资补偿标准是按平均工资吗?
辞退工资补偿标准是按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奖金,等实际到账的工资金额度,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赔偿是按照本人工资还是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