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般在什么时候,比较容易成功
以下几种情形较为适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有望获得成功:
首先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结合使用单独的附加刑;
其次,如果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能够有效避免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再次就是在特殊情况下,若是嫌疑人具有严重的健康问题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若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内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同样可以避免产生社会危害性;
最后是如果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完满解决,同样需要采用取保候审以确保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下去。换言之,我们需要全面考察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嫌疑人的个体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算不算犯罪记录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常规的刑事诉讼程序,并不在公安网络内公开查询得到。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取保候审是否会留下所谓的“案底”存在一种普遍的误解。
实际上,公安机关所掌握的信息主要包括针对刑事法院判决的刑事前科以及因被处以治安罚款等轻微行政处罚的情况。
然而,就取保候审本身而言,这种措施仅限于在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无需进行拘留或逮捕处置,但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遵守规定且配合调查而采取的强制性手段,严格意义上来说,无法将其与前科联系起来理解。《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能结案成功
关于取保候审的事例结案时间,并无统一之标准可循。这主要取决于事例本身的繁重性、证人证据搜集的进展状况以及司法机构处理此案的整体效率等等诸多综合因素的影响。概括地说,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公安部门应持续不断地进行事例的调查与侦控工作,且其法定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待侦查探访工作完成之后,事例将会被移送至检察院接受严格的审查起诉环节,而检察院对此类事例的审查起诉期通常设定为一个月,对于那些情节严重且复杂的事例,则可依据相关规定适当予以延长。若检察院经过详细审查,发现事例证据确凿充分,便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在此种情形下,法院一般会在受理事例之后的两到三个月内完成事例审理程序。然而,如果事例存在补充侦查等特殊状况,那么事例审理的周期可能将会相应地延长。总而言之,尽管取保候审能够缓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暂时受到的监禁限制,但却并不能代表事例必将迅速得以解决。关于事例最终的结案时间还得视事例具体情况来作出合理判断。
适宜取保候审并望成功:情节轻微或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可防危害;嫌疑人重病、孕妇、哺乳期,取保防社会危害;羁押期满案未结,取保保诉讼进行。需综合案情与嫌疑人特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