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有没有离不成的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确实会出现未能达成离婚目标的情形。举例来说,当配偶中的一方提出离婚主张后,若其并未能向法庭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或者另一方坚决反对离婚并且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离婚事由,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双方仅仅是短暂地分居,或者离婚的原因不够充分等因素,也有可能导致法院在当前阶段暂缓作出离婚判决。但是,倘若在此之后,夫妻间的感情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那么在他们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获得离婚判决的可能性将会有所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有债务而且一方不到场法院怎么判
1.在进行离婚诉讼时,若有一方未能出席法庭审理,那么关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将由审判机关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及女性合法权益的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裁决。对于原为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所引起的债务负担,二者必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明确归属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则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需由审判机关作出裁定。
2.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决定离婚事宜之时,应对他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妥善协商处理;假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审判机关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及女性合法权益的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裁决。同时,男方或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相关权利也应当获得应有的保障。一旦夫妻二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其中一方又因为需要抚养子女、照顾年迈的长辈、帮助另一方完成工作任务等原因而付出了过多的努力与义务,在面临离婚时,该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对方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彰显公平正义。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原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尚未还清,二者同样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明确归属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则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需由审判机关作出裁定。此外,在离婚之时,若某一方的生活因离婚出现困难,另一方应当尽全力从其个人拥有的房地产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援助。具体的援助方法可以经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需由审判机关作出裁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有一个女儿一般给谁抚养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际,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主要会基于如下几个方面的考量: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各自的生活环境以及子女的年纪及其自身意愿等多重因素。身负司法裁决之责的法官所作决定会始终将子女的最大权益作为核心准则加以遵守。一般来说,对于年纪尚小的孩子而言,裁判的倾向往往是将其交由母亲照管培养;然而,倘若母亲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承担起抚养责任,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便有可能被判归父亲所有。当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父母双方亦有权通过协商来共同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事宜。至于具体情况如何,还需要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诉讼离婚中,若证据不足证明感情破裂,或对方无过错坚决反对,法院或拒判离婚。分居短暂、理由不充分亦可能致判决暂缓。若双方关系持续无改善,再次起诉时获判离婚机率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