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婚之日起,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便划定为男方所有,然而,女方在法律上依然被认定为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无论父母之间的婚姻状况如何改变,他们对于子女的监护权都将持续存在。女方在这个过程中,仍然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与责任,包括关注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业发展以及身心健康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这是他们作为父亲或者母亲所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必须全额支付抚养费用,不可推辞。
除非是当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失去了工作能力,接触不到任何经济来源;
或者抚养孩子的另一方自愿承担孩子所有的养育费用,并同意对方不再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在此情况下就可以不额外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即便抚养孩子的一方愿意承担孩子所有的养育费用,同意对方不额外支付抚养费用,这并不影响他/她日后重新向对方提出支付抚养费用的诉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规定是多少
在决定抚养费的金额时,通常需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需求实况、父母双方的负担承受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用可以根据父母每月总收入的20%-30%进行分配;若需承担两个乃至更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同时相应的比例可以适度提升,但是总体上不能超过该父母每月总收入的50%。针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能够参考当年度总收入或是与之相关的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根据上述比例进行测算。在设定抚养费数额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充分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学费、医疗费用等实际花销。另外,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定期给予,若是具备条件的家庭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完毕。倘若未来情况发生重大变动,例如未成年子女患上重病、进入高等学府的学费远超原定预算,或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状况出现极大恶化等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增长或降低抚养费的金额。
自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仍为法定监护人。无论婚姻状态,监护权不变。女方继续承担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责任,涵盖生活照料、学业支持及身心健康等全方位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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