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犯罪嫌疑人受命实施取保候审之措施,在这种情形中,通常情况下公安部门或者司法机构会提前向其家属传达相关信息。此举旨在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透明度,同时也方便家属更好地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可能无法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至家属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还会判刑吗
当原本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之后,如若经过深入调查,确实存在与法律所认定的犯罪行为相符的罪证,那么自然应该接受相应的刑事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此期间内,任何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都是被严格禁止的。
而一旦出现不应再进行刑事追责或该案已经存在取保候审时间超过法定界限的情况,我们必须立即解除其取保候审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是从哪天算起的
取保候审之期限自实施机关作出取保候审裁决之日起算,此乃严肃之刑事强制措施矣。依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所定,公检法三机关若决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须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自行提出担保人或缴交保证金。决定机构作出收受保证金裁决后,应当即刻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抵给已被取保候审,以及为其提供保证金者,并对其实施机关发出明确命令,要求其须一次性缴清保证金至指定银行。当执行机关确认保证金已然交纳至指定银行之后,则应依法据实计算取保候审之期限。须知,取保候审期间最长期限不可逾越十二个月。
当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通常会通知其家属,确保程序公正透明,并便于家属配合工作。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信息未能及时传达给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