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后能否再次取保候审
通常来说,在取保候审的有效期限结束之后,并无法再度申请此项强制措施。所谓取保候审,实质上是一项旨在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法律手段,当其有效期限届满时,则意味着这一措施已圆满完成了其使命。除非此时能够提出新的且具有明确法理依据的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要不然重新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结束后案件怎么处理
经由当事人申请并得到警方许可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通常情况下该案件将转入至审查起诉环节,这意味着当事人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接受司法判决的裁决与施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经过执行机关的当面批准,绝对禁止擅自离开其所驻留的城市或地区;
倘若个人资料如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发生任何形式上的变更,均需在接到通知时间起的二十四个小时内向执行机关主动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取保候审一般什么时候结束执行
取保候审制度的最长期限设定为十二个月。在这一时期内,如果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并没有发现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上存在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通常会在规定的期限期满之后完成对取保候审措施的解除工作。然而,若在此期间内,办案单位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涉案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该事例将进一步进入到相应的诉讼环节,如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及人民法院的审判等程序中去。在此情况下,对涉案人员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便有可能转变为其他更为严谨的强制手段。如果最终由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且需实际服刑,则取保候审措施将会随之终止;反之,若判决结果为无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是宣告缓刑等,取保候审亦将相应地予以终结。
通常,取保候审期满后,无法再申请此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作为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的法律措施,期满即完成使命。若要重新申请,必须基于全新且具明确法理依据的理由及证据,否则成功率极低,几乎不可行。这意味着,一旦期限结束,原措施自动失效,无特殊理由不得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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